在廣州商標註冊過程中,由於商標局的審查人員正在判斷壹個商標註冊申請是否可以通過,所以這次能決定商標使用權能否取得的最直接的因素是商標局。雖然有壹定的規律可循,但法官的主觀意識影響因素仍然很強。
在廣州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遵循在中國註冊商標的原則,不得使用與已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那麽,如何區分壹個商標是近似商標還是非近似商標呢?在我國,由近似商標引起的糾紛是魯西西和鹵西西。這種發音不同、兩個相同字符的商標可以判斷為近似商標。當然,在老幹媽和老幹爹商標的近似商標判定之中,最終判定為老幹爹商標並沒有構成近似,因為老幹爹商標的使用年限已經很久了。
但是,商標註冊申請人註冊的商標大多不存在使用時間問題。商標註冊申請人最好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協助制定商標,並如實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發給《受理通知書》。在此期間,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在商標背面使用標有商標的商標。然後進行6到9個月的檢查。沒有問題的,發給初步審查通知書;不合格的,發給《駁回通知書》。通過後進入社會公告期,再過兩個月的發證時間。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提出復審申請,由商標局的審查結果決定復審申請是通過還是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