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五年(1899),11月24日,以光緒的名義下了壹道上諭:“端君郡王載灃之子溥儀,繼位穆宗(同治)為子”,“以為將來大壹統就毀了”,定於明年。
正月初壹(0900年65438+65438+10月31年)舉行儀式,立蒲友為“大哥”。迪普的父親,端君王在義,是道光帝第五子奕親王的兒子。
上圖是溥儀。
光緒二十六年(1900),八國聯軍進京,迪普隨慈禧西逃。這年年底,奕劻和李鴻章把列強提出的不含懲罰慈禧的十二條和談提綱送到xi安。慈禧“喜出望外,如約向奕劻和洪章報告”。溥儀的父親載灃被列入處罰名單。考慮到與列強的“友誼”,溥儀的大哥不得不廢了。
然後光緒二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1901.11.30),在回京的路上,發布了費伯大哥的聖旨。
清代職銜表之上
在廢除大哥稱號的同時,慈禧還授予溥儀八分俸祿。
紮伊被發配到新疆,永遠監禁。慈禧下令段王認祖歸宗,回宮。當迪普回到王宓時,她的祖父和伊伊王子已經去世,她的五個兒子中的老大、老二和老三都被送走或被授予頭銜。皇宮的繼承權落到了第四子宰英手中,宰英沒有將財產按平均份額分配給溥儀。
上圖,阿拉善王子,再壹次向他投誠。
就在溥儀郁悶的時候,他突然收到父親從內蒙古阿拉善旗羅寄來的壹封信,信中說他已經得到了西太後的默許,已經投靠了妻子和弟弟羅了。現在他過著穩定的生活,尹要去見羅。溥儀高高興興地出發了,到達羅宮後受到了熱情的接待。迪普看中了羅國王美麗的女兒,並把她在羅王宮裏的想法告訴了她的父親。在壹馬上找人向王駱和他的妻子求婚。
雖然王駱的妻子和女兒對溥儀不太感興趣,但親戚和親戚之間的婚姻很快就決定了,並很快舉行了婚禮。
上圖,內蒙古阿拉善宮,現阿拉善博物館。
婚後,由於溥儀無法忍受草原上的淒涼寂寞生活,又為了分享親王府的祖傳財產,她不顧父親的反對,離開了內蒙古的親王府,帶著妻子回到了北京。在北京的王府住下不久,她又住進了王府。
與此同時,宣彤第三年(1911)爆發了辛亥革命。迪普被慈禧提前趕出了皇宮,所以他沒有遭受被趕下臺的厄運,這對他來說是壹件幸運的事情。好消息不僅如此,
在辛亥革命後北洋軍閥統治下的動蕩政局中,迪普實際上成了過去歷屆政府的“元老院”,打著“老大哥”的招牌。
上圖,王學兵版的溥儀劇照。
參不參議國事,對於過去的老大哥來說,無足輕重。關鍵是,有了“參議”的頭銜,溥儀每年都能收到壹大筆錢,再加上他從王宓得到的地租,確實讓他過了幾年悠閑富足的生活。生計有保障,加上夫妻不和,溥儀的惡習又發作了。他交了壹些不負責任的朋友,經常在劇院和酒吧閑逛,玩弄女人,抽煙。吃喝玩樂。但是好景不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