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構成的不同,立體商標有四種表現形式 1、與商品無關的裝飾性外形,這類立體商標的特點是商標與商品或服務之間沒有任何聯系,僅僅是壹個立體標誌。 2、帶有文字開圖形成分的商品或商品包裝物形狀,如帶有凹形文字和圖形的香皂,這些凹形的文字和圖形與香皂的外型壹起構成壹個立體商標,這種有凸起文字的瓶形也可以成為壹種立體商標,這類立體商標的特點是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是商品外形包裝物的外形,壹部分是凸起或凹進的文字這兩部分***同組成立體商標。 3、商品包裝物的外形,很特殊的包裝物外型,可以成為另壹種立體商標。這類商標的特點是僅由商品包裝物的立體外形形成的商標。 4、商品本身外型,在國外註冊這類商標的有在打火機上特殊形狀打火機機的外型、在手電筒上註冊特殊形狀手電筒的外型,這些都不太好理解,就說我們常見的餅幹,在歐盟有壹家食品生產商就生產壹種三角形、網狀的餅幹,這種餅幹的形狀就被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相當於知識產權局)核準註冊。這類商標的特點是僅由商品本身的立體外形形成的商標。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