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是具有顯著性的標誌,既區別於具有敘述性、公知公用性質的標誌,又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誌,從而便於消費者識別。
(2)商標具有獨占性。使用商標的目的是為了區別與他人的商品來源或服務項目,便於消費者識別。所以,註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獨占權,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即構成侵犯註冊商稱所有人的商標權,違犯我國商標法律規定。
(3)商標具有價值。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質量
信譽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註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商標可以有償轉讓;經商標所有權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
(4)商標具有競爭性,是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生產經營者的競爭就是商品或服務質量與信譽的競爭,其表現形式就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商標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
4.註冊商標有哪些作用?
(1)具有區別商品或服務出處的作用。商標的使用可以區別不同商品或服務最重要、最本質的功能和來源,引導消費者認牌購物或消費。在現代社會,同壹商品的生產廠家成百上千,同壹性能的服務比比皆是,消費者選擇哪家的商品或服務呢?商標可以幫助消費者達到識別之目的。由於商標是商品或服務的"臉",代表著生產者或經營者的信譽,因此,商標能起到引導消費者獲得滿意商品或服務的作用。
(2)可以促進生產者或經營者提高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是商標信譽的基礎。在引導消費者認牌消費的同時,又鞭策、促進生產者或經營者為維護自己的商標信譽而努力提高產品或服務的質量。註冊商標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是互為作用的,商標信譽可反映質量,質量穩定又可提高商標信譽。消費者經過長期反復消費某壹品牌的商品或服務,其心目中可以產生壹種消費信任感。如果沒有商標,消費者在消費時心中無數,甚至壹旦受騙上當無處可查。而使用了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則增加了顧客對消費項目的安全感,即使其消費受到損害,也可以很快查到出處,提出索賠,挽回損失。商標雖不是商品或服務質量的標誌,但它可以使消費者通過對同壹商標商品或服務的消費實踐,吸引消費者繼續認牌消費。因此,註冊商標在壹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證質量穩定,促進質量提高的作用。
(3)有利於市場競爭和廣告宣傳。人們常說:"商標是商戰的利器,是開拓市場的先鋒"。壹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可以通過註冊商標數量和馳名商標數量窺見壹斑。因為商標代表著信譽和質量,信譽和質量關系到市場占有率;而市場競爭力越大,其經濟效益就越高。因此說,商標是商戰的利器。壹種商品要打開銷路,為廣大消費者所認識,除保證質量的可靠性外,還必須通過商標這壹焦點進行廣告宣傳,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望,使消費者以最快捷的途徑認識商品。從這壹角度上講,商標又是開拓市場的先鋒。
(4)商標是無形的財產,是信譽的載體。以可靠的產品質量為基礎,會使其商標聲名遠播,不斷升值,使企業的經濟效益越來越好。甚至其產地的行政區劃名稱不為人們所知曉,而其商標名稱則廣為人們所熟知。從這個意義上講,註冊商標是無價之寶,是無形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