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家政服務屬於以下商標類別:
45-社會服務
4502-提供人員服務
450002: 社交陪伴
450002: 社交護送(陪伴)
450195: 臨時照看嬰孩
450197: 臨時看管房子
450198: 臨時照料寵物
C450001: 家務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