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
1、概念和簡介
"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是指根據壹八九壹年四月十四日於西班牙首都馬德裏簽定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以下簡稱"協定")或根據壹九八九年六月二 十七日在馬德裏通過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及其***同實施細則建立的馬德裏聯盟成員國間的商標註冊體系。
2、商標國際註冊概況
(1)商標申請的主體 具體到我國,法人和自然人均可。
(2)國內申請基礎
要申請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還需要具備國內基礎條件:
如果企業要申請的國家為協定書成員國,那國內基礎申請必須已經初步審定或註冊;
如果企業要申請的國家為議定書成員國,那國內基礎申請必須已經受理或初步審定或註冊。
(3)分類:《尼斯分類》,即商標註冊國際商品和服務分類,與我們中國現行采用的分類是壹致的,但在各指定國家進行實質審查時,部分國家的商品分類會有自己的壹個具體細分原則。即使在中國,也有壹些中國特色的商品名稱,但中國采用的分類基本與國際分類是壹致的。
(4)內容:馬德裏國際商標註冊的內容要求與國內基礎註冊的內容壹致,包括申請人名稱和地址、商標圖樣、類別、商品或服務項目。
(5)語言:英語和法語。
(6)收費:包括基本註冊費、附加註冊費、補充註冊費和單獨指定規費。這些費用馬德裏都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加入議定書的締約國有權利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不定時的調整單獨指定規費。
(7)申請所需文件
A國際註冊申請書(中文)壹份
B國際註冊申請書(英文)壹份(壹般由國家商標局提供,但為了節省時間,可以由代理機構自己提供;我公司為了加快申請的進程,可提供英文申請書;如果工作語言為法文的,壹般由國家商標局提供)
C申請人名義,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
D營業執照復印件壹份
E商品/服務國際分類類別及商品或服務(與國內註冊相同)
F國內商標註冊證(或初步審定公告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壹份;
G如果通過代理機構,還需《商標代理委托書》;
H商標圖樣2張(不大於80mm*80mm),指定顏色的,彩色圖樣兩張;
3、馬德裏國際申請的基本程序
(1)委托商標代理組織或直接向商標局提交申請。
(2)商標局向國際局提交申請書,國際局予以備案,核發商標國際註冊證明書。
(3)國際局通知指定申請國商標局,指定申請國商標局進行實質審查。協定國需在
12個月內審查完畢並通知國際局,議定書成員國是18個月,然後國際局備案後再通知申請人;如果締約國作出上述聲明的,基於異議的駁回也可以超過18個月通知。
(4)如在實質審查程序中遇到官方審查意見或初審駁回事項,則進入單國程序。
4、有效期和續展 自國際註冊之日起有效期10年。到期後可續展。
逐壹國家註冊:
單個國家商標註冊不同於馬德裏國際註冊。不同國家的商標法及實行的商標註冊程序壹般都有所不同。有些國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則,而有些則使用“註冊在先” 原則。註冊所需的整個周期各不相同,壹般時間與我國也相差無幾,短的需壹年左右,長的則需5-6年。另外,各個國家的商標有效期、費用和使用要求各不相 同。
通常申請涉外商標註冊申請,需委托該國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事務所或律師提交。但根據不同國家的商標註冊程序,有些國家還需要申請註冊人提供該國公證機關公 證或領土內的使館認證的其他文件。在大多數國家,即使妳的商標還沒在本國內註冊,也可以提交申請;在少數國家的商標註冊,必須基於本國內商標註冊,比如說 埃塞俄比亞。
相同點:商標壹旦註冊,同樣受到各國法律的保護。
不同點:
*審查時間不同:
“馬德裏註冊”把商標申請的審查約定在壹年半之內,如果自註冊日之日起壹年半內,申請人沒收到各國知識產權主管機關的相關的商標駁回書面通知,那麽,該商標即在該國獲得註冊。
“逐壹國家註冊”的商標申請審查時間因各國情況不同而不同,時間從 3個月到2、3年不等。
獲得註冊後取得的法律文件不同:
“馬德裏註冊”自申請後半年左右時間可以收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簽發的官方文件,相當於受理文件,之後直至商標獲得註冊,各國不再頒發任何註冊證明。如果需要,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向已註冊國申請“提供商標國際註冊證明”,此類申請通常費用比註冊費低,時間比較快。
向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申請“逐壹國家註冊”,都可以獲得註冊證明文件。
申請費用不同:
相對於大部分國家的“逐壹國家註冊”,“馬德裏註冊”的官方收費優惠得多。至於代理費,因為壹件“馬德裏註冊”可以包含幾十個國家的申請,壹般我們只收取壹筆代理費,這樣平均下來各國的代理費非常低。
“逐壹國家註冊”每個國家的收費都包括官方註冊費,當地律師費和我們的代理費。
申請條件不同 :
“馬德裏註冊”申請時要求申請人提供:國內註冊證復印件,或國內初審公告復印件,或國內申請受理文件復印件。
“逐壹國家註冊”只有幾個國家要求必須有國內註冊,大多數國家可以不必以國內註冊為基礎去申請。
在順利註冊的情況下,采用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可以節省壹定費用;但是,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不能進行在先沖突商標的查詢,如果由於在某國存在在先近似或相同 商標而被駁回,那麽在該國的商標註冊權利就會喪失,已交註冊費也不會退回;其次,由於各國的商標審查準則有壹定的差異而在申請前又未能進行在先查詢和相關 咨詢,所以在實質審查過程中,遇到臨時駁回的幾率要比單國註冊高,並且在遇到臨時駁回後,申請人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委托該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答復,相應 會產生壹定的費用;再次,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必須基於壹定的國內基礎註冊;最後,采用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僅有國際局核發商標國際註冊證明而沒有證明商標 權利的註冊證(在各國維權或在國內申請各項補貼時都要求提供註冊證或註冊證明,而在各國開註冊證明需委托當地代理機構辦理,需交納相應費用)。
在順利註冊的情況下,采用單國註冊所需的費用比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的費用要高壹些;但是,采用單國註冊可以進行在先沖突商標查詢,避免因在先權利的存在導致商標申請的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