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變更,商標核準註冊之後,商標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辦理商標申請人地址變更手續有以下兩條途徑:(壹)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註冊大廳辦理。申請變更商標申請人/註冊人地址的,提交如下文件:(1)《申請書》;(2)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護照等)的原件和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3)申請人直接在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4)辦理變更商標申請人/註冊人地址的,不需要提交變更證明文件,跨國變更地址的除外。自然人跨國籍變更地址的,應當提交在變更後地址所在國家享有居留權的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