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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過程中,妳遇到過“霸王條款”嗎?

我覺得生活中這種霸王條款其實很多,我們日常生活經常會碰到。

大多數時候人們都是能過得去就算了,多數就懶得計較了,其實實際上很多情況就是明顯的侵權,作為消費者如果要較真,那還真的可以好好理論壹番,甚至到消協去投訴。

給大家舉個特別簡單的例子:

前兩天我去買砂糖橘,當時就是路邊壹個攤位,攤主大概是為了方便吧,要求最低購買金額不能少於十塊錢。

壹開始我並不知道有這個所謂的規定,我在那裏挑了壹些橘子,由於那個橘子不是太好了,挑的我麻煩,所以就懶得挑了。之後我就拿著讓攤主給我稱,結果稱了壹下才不到五塊錢的。那個攤主說少於十塊不賣,直接捧了壹堆就給我往秤上放。

我當時就不幹了,妳那橘子那麽多壞的,我挑半天都沒挑出幾個好的來,妳給我拿壹堆壞的,那我能要嗎?

最後我和攤主不歡而散,他堅持少於十塊錢不賣,我壹生氣直接不買了。

我覺得攤主的行為就是明顯的霸王條款,誰規定我就得買夠那個數量,我花錢想買多少買多少,誰也管不著。

還有壹個網絡上吐槽特別多的,某熟食店鋪特別喜歡給顧客加秤,人家說要二十塊錢的店員能給加出五十塊來,這些明顯都是不合理的,是在侵犯消費者的權益。

作為消費者,我可以選擇不計較,但是我也可以選擇計較,關鍵就在於我個人有沒有那個精力,願不願意計較。

我們日常生活中這種情況其實特別多,比如飯店裏所謂的拒絕外帶酒水、商店特價商品的不退不換等等。

這些店家所謂的規定後面壹般都會跟上壹句話: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這就是明顯的此地無銀三百兩,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由於對相關法律不夠了解,所以被商家牽著鼻子走。其實這些行為都是霸王條款,作為消費者完全有權利拒絕。

國內商家很多都會制定壹些“霸王條款”,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後續的麻煩。作為消費者,如果發現這些明顯侵犯了自己的權益,那麽我們完全可以拒絕履行。有人怕麻煩會選擇默認這些條款,其實這是對商家侵權行為的壹種縱容,讓他們有恃無恐,將壹些當成理所當然。消費者權益不可侵犯,我們作為消費者也應該剛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