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家建材局局屬單位知識產權保護相關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知識產權包括: (壹)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二)商標權:單位的註冊商標、服務商標;(3)著作權:主要包括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攝影、視頻等圖形、文字等創作作品,以及圖書資料、教材、大型相冊等編輯作品。(四)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本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本單位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主要包括非專利技術,涉及科研、設計、生產、管理和市場;財務和其他技術信息以及商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