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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氏孤兒》歷史上指的是誰,請仔細講壹下這段歷史。謝謝

《史記》卷四三《趙世家》(以下簡稱《趙世家》)載,趙氏先祖在晉景公三年(前597年)曾遭族誅之禍,趙朔遺腹子趙武在公孫杵臼和程嬰的佑護下僥幸免禍,後趙武長大,依靠韓厥等人的支持恢復了趙氏宗位。這個歷史故事在宋元之際被改編成劇本“趙氏孤兒”,從此廣為流傳,幾乎婦孺皆知。但此事具有多少真實成分?學者們的看法並不壹致。萬斯大《學春秋隨筆》認為:《趙世家》所載“治靈公之賊以致趙盾”,“合之《左傳》所載,確為可據。蓋當時因(莊)姬譖討同、括,遂並治弒靈壹獄,追論趙盾,欲滅其家。武方幼稚,從母匿公宮幸免。”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註》依據《左傳》宣公二年所記又認為:“趙盾以趙括為公族大夫,為趙氏宗族之主,此時趙括被殺,趙氏宗族祭祀隨之廢棄,故後文韓厥有‘無後’之語。以前趙武依趙括,括被殺,無所依歸,只得隨母在舅父家畜養。”楊伯峻不贊成萬斯大、沈欽韓的觀點,稱:“此兩說似均難足信”,並進壹步說:“《趙世家》記載趙氏被滅與趙武復立,全采戰國傳說,與《左傳》、《國語》不相同,不足為信史” (楊伯峻《春秋左傳註》魯成公八年(前583)條。又,清梁玉繩《史記誌疑》卷二三晉景公三年條亦認為,此事“妄誕不可信,而所謂屠岸賈、程嬰、杵臼,恐亦無此人也”雲雲。)。《山西師大學報》1987年第2期所刊楊秋梅《“趙氏孤兒”本事考》也提出了壹些富有啟發意義的新看法,但仍有可商榷之處。萬斯大、沈欽韓認為趙氏孤兒壹事疑信參半,楊伯峻先生認為是全采戰國傳說。為了弄清其中真相,還其歷史本來之面目,有必要對史籍所載趙氏族誅的有關資料進行分析與考訂。 第壹,關於趙氏族誅與趙武復立的時間 《趙世家》、《史記》卷四四《韓世家》(以下簡稱《韓世家》)稱屠岸賈滅趙氏家族壹案,是在晉景公三年(前597),十五年後,亦即晉景公十七年(前583)。又復立趙孤兒趙武。但《春秋》、《左傳》、《史記》卷三九《晉世家》(以下簡稱《晉世家》)等所記不同。《春秋》魯成公八年載:“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左傳》同年條記載此事更為具體,其雲: 晉趙莊姬為趙嬰之亡故,譖之於晉侯,“原、屏將為亂”,欒、郤為征。六月,晉討趙同、趙括。以其田與祁奚。韓厥言於晉侯,曰:“成季之勛,宣孟之忠,而無後,為善者其懼矣……。”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原、屏即趙同、趙括,武即趙武,成季、宣孟即趙衰、趙盾。《左傳》並記趙同、趙括被殺是在魯成公八年(前583)六月,時間更加具體。《晉世家》景公十七年條稱:“誅趙同、趙括,族滅之。韓厥曰:‘趙衰、趙盾之功豈可忘乎?奈何絕祀!’乃復令趙庶子武為趙後,復與之邑。”《史記·十二諸侯年表》晉景公十七年條亦載:“復趙武田邑。”可見,趙氏族誅的時間,是晉景公十七年(前583),而非三年(前597)。並且,在晉景公四年至六年(前596—前584)之間,趙氏家族成員活動見於史籍的頗多。《左傳》宣公十五年(晉景公六年,前594):“晉侯使趙同獻狄俘於周。”魯成公三年(晉景公十二年,前588):“韓厥、趙括、鞏朔、韓穿、荀騅、趙旃皆為卿。”魯成公四年(前587):“晉趙嬰通於趙莊姬。”魯成公五年(前586):“原、屏放諸齊。”“秋八月,鄭伯及晉趙同盟於垂棘。”魯成公六年(前585):“趙同、趙括欲戰”。(《春秋左氏傳》)趙括、趙旃為卿亦見於《晉世家》景公十二年(前588)條。這些記載均說明,趙氏族誅不在晉景公十七年(前583)之前。 也許有人會對趙氏族誅與趙武復立同在壹年之內表示懷疑。的確,趙氏族誅,其田邑轉賜祁氏,趙武復立,又恢復原田邑,這期間需要壹個過程。趙同、趙括是在魯成公八年(前583)六月被殺,那麽,僅在半年時間內就完成這個循環似嫌太短。楊伯峻《春秋左傳註》在成公八年條推測:“據《趙世家》,韓厥勸晉景公復立趙武,應在兩年後的景公患病時。”楊先生之所以作出如此推斷,是因為《趙世家》敘趙氏在晉景公三年(前597年)被殺後,“居十五年(亦即晉景公十七年),晉景公疾,蔔之,大業之後不遂者為祟,……於是景公乃與韓厥謀立趙孤兒(即趙武)”。(《史記》卷四五《韓世家》晉景公十七年,病,蔔大業之不遂者為祟,韓厥稱趙成季之功,今無後祀,以感景公。景公問曰:“‘尚有世乎?’厥於是言趙武,而復與故趙氏田邑,續趙氏祀。”又,梁玉繩《史記誌疑》卷二三條亦認為:“景公病祟而卒,在十九年,《晉世家》所記是也。”)而據《左傳》魯成公十年(晉景公十九年,前581年)和《晉世家》所記,(《左傳》成公十年稱,晉景公“夢大厲,被發及地,搏膺而踴,曰:‘殺余孫,不義,余請於帝矣!壤大門及寢門而入’。公懼入於室。”楊伯峻《春秋左傳註》於“殺余孫”下註稱:“當指八年(魯成公八年,晉景公十七年)晉侯殺趙同、趙括事。晉景公所夢見之惡鬼,應是趙氏祖先之幻影。此孫為廣義後代也。《趙世家》記此事,雲‘晉景公疾,蔔之,大業之後不遂者為祟’,以夢境為蔔兆,與《左傳》有所不同。但‘大業之後’亦指趙氏祖先。”景公此夢與趙武復立有關,其既在十九年,趙武復立當然亦在此時。)景公這次大病也是在十九年(前581),並非是十七年(前583),故推斷趙武復立應在晉景公十九年(前581)。筆者贊成楊伯峻先生的這壹推斷。 第二,關於趙氏族誅的原因 《趙世家》、《韓世家》認為,司寇屠岸賈為了追究晉靈公被殺壹案,其“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皆滅其族。”對於此記,這裏有三點需要辨明。 首先,屠岸賈其人。據《趙世家》,屠岸賈於晉靈公時得寵,景公時任司寇。從他敢於不請而擅誅趙族,且不受責罰的情況來看,似應是專擅國政的權臣。但《晉世家》靈公、成公、景公時期的全部記載卻對他不置壹詞,且《春秋左傳》也從未提及他,更不要說他率領諸將討趙氏了。據《左傳》及《晉世家》,至少在晉景公十七年之前,晉國勢力較大的卿大夫是欒氏、韓氏、郤氏、趙氏。如若屠岸賈處權臣重位,《左傳》及《晉世家》不應遺漏如此,至少在記述晉國的壹些重大事件中應有所披露。 其次,導致趙氏族誅的直接原因。前引《左傳》:“趙莊姬為趙嬰之亡故,譖之於晉侯,曰:‘原、屏將為亂’。欒、郤為征。六月,晉討趙同、趙括。”《國語·晉語六》記韓厥語亦稱:“昔吾畜於趙氏,趙孟姬之讒,吾能違兵”。(《左傳》魯成公十七年所載韓厥語,《國語·晉語九》所載智伯語同。)按趙莊姬為晉成公女,趙朔妻。趙嬰即趙嬰齊,亦作樓嬰。所雲“趙嬰之亡故”,指趙嬰齊被趙同、趙括流放致死壹事。《左傳》魯成公四年(前587)稱:“晉趙嬰通於趙莊姬。”《左傳》魯成公五年(前586)條又接書: 原、屏放諸齊。嬰曰:“我在,故欒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憂哉,且人各有能,有不能,舍我何害?”不聽。嬰夢天使謂己:“祭余,余福女。”使問諸士貞伯。貞伯曰:“不識也。”既而告其人曰:“神福仁而禍淫。淫而無罰,福也。祭,其得亡乎?”祭之,之明日而亡。 趙嬰齊是趙衰之子,與趙同、趙括是同母兄弟,與趙朔父趙盾是異母兄弟。(《史記》卷四三《趙世家》、《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趙嬰通於趙莊姬”,這是夫叔與侄媳通奸,屬於亂倫行為,因此,趙嬰齊遭其二兄的放逐並致死;趙莊姬誣告趙同、趙括謀亂是對流放趙嬰齊的報復,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趙莊姬另有其它謀慮的可能。(鑒於趙氏宗族內部嫡庶地位的變化,我們是否可以這樣認為,趙莊姬誣告趙同、趙括作亂,置其於死地,除了是對流放趙嬰齊的報復之外,還有為親生子趙武恢復宗位的奪嫡用意,甚至這壹用意又可能是她誣告的真實動機。果真如此,則趙同、趙括被殺實質上又是趙氏內部圍繞著族權而展開鬥爭的結果。當然,這僅僅是壹種推測。)只不過這是筆者針對爭奪趙氏宗位問題的壹種推測而已。 趙莊姬誣告僅僅是趙氏族誅的起因,而以欒氏為首的諸卿反對勢力的傾軋,則是致命趙族的重要因素。趙嬰齊所謂:“我在,故欒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憂哉!”《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前550)也說:“趙氏以原、屏之難怨欒氏。”這都表明在晉國內部趙氏與欒氏不僅存在矛盾,而且早已尖銳化、表面化,大有壹觸即發之勢。當趙莊姬向晉景公誣告趙同、趙括之後,欒氏、郤氏便趁機出面為趙莊姬作證,於是促成了晉景公對趙同、趙括家族的誅殺。欒氏、郤氏甘願提供偽證,實質上是借刀殺人,以此達到排擠趙氏的目的。我們知道,晉景公時期,勢力較強的卿大夫有荀氏、士氏、欒氏、郤氏、韓氏、趙氏等。其中,將中軍者多執國政。自晉景公十三年(前587)“欒書將中軍”之後(《春秋》《左傳》魯成公四年。),他兩次率師伐鄭,壹次救鄭,壹次侵蔡(《春秋》《左傳》魯成公四年。),成為晉國的主要決策者之壹,他和郤氏對晉景公誅殺趙族顯然起了重要作用(《左傳》魯成公八年條:“韓厥曰:‘昔吾畜於趙氏,孟姬之讒,吾能違兵。’”楊伯峻註曰:“當時晉侯、欒氏、郤氏,皆滅趙氏,韓厥雲獨我不肯以兵攻趙氏。”)。如果說在晉景公滅趙氏事件中,有某個人起主要作用的話,那麽,這個人只能是欒書而非屠岸賈。 再次,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是否同時而死?如上所引,《春秋》、《左傳》、《晉世家》、《國語》等,均言晉景公誅殺的對象是趙同、趙括。《左傳》又記趙嬰齊死於此前的魯成公五年(前586)。趙朔死於何時?史無明文。但他見於史籍的活動,有年代可考的是晉景公三年(前597),即“趙朔將下軍,欒書佐之”(《左傳》魯宣公十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史記》卷四三《趙世家》。)。而至景公十壹年(前589)又為“欒書將下軍,韓厥為司馬,以救魯衛” (《左傳》魯成公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楊柏峻註曰:“此時趙朔或已死,故以當時下軍佐欒書升任。”另,《左傳》魯成公四年(晉景公十三年,前587)記有趙嬰齊與趙莊姬私通壹事,並且次年趙同、趙括為此事制裁趙嬰齊時,未見趙朔出面,何況《左傳》又稱朔妻為“趙莊姬”,“莊”即為趙朔謚,均證趙朔此前已死。(楊伯峻《春秋左傳註》魯成公四年。)總之,趙朔死於趙同、趙括被殺之前,屬於正常死亡。故趙朔、趙同等叔侄四人不可能死於同壹時間。 既然他們四人並非同時而死,趙朔之子趙武又安然無恙,就進壹步說明,所謂趙氏族誅,實際上是指趙同、趙括兩個支族的被殺。韓厥“成季之勛,宣孟之忠而無後”壹語,是指趙氏沒有嫡傳的繼承宗子而言,並不是說他們沒有子孫留世,起碼他知道趙朔之子趙武尚存。又,我們還知道,趙武之孫趙簡子時曾擊敗邯鄲大夫趙午(亦稱邯鄲午)。趙午即趙氏另壹支族趙穿的子孫(孔穎達《春秋左傳註疏》所引《世族譜》。)此事亦證趙穿壹支沒有受到“族誅”的影響。可見,趙氏族誅並不是趙氏整個家族的全部被殺,而遭誅難的是趙氏嫡傳正宗壹支。 第三,關於趙朔與程嬰的關系 按《趙世家》,趙朔是趙盾之子,他有“客曰公孫杵臼,”並有“友人程嬰。”朔被殺,程嬰和公孫杵臼商議如何保護趙朔孤兒脫險,最後決定由程嬰告假密,於是便有公孫杵臼和假“孤兒”被殺壹事。後來,孤兒趙武復立,“程嬰乃辭諸大夫,謂趙武曰:‘昔下宮之難,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趙氏之後。今趙武既立,為成人,復故位,我將下報趙宣孟與公孫臼杵’”。程嬰既是趙朔友人,其“下報”的對象應是趙朔,而且《趙世家》也特別表明趙朔與程嬰是友人關系,並未言及同趙盾的關系。所言“下報趙宣孟”,似不合常理。由此可見,《趙世家》敘事自相矛盾。有關程嬰、公孫杵臼的矛盾記載還不止於此。《漢碑集釋》所收《畫像孔子等字題字》稱:“程嬰、杵臼,趙朔家臣。”這裏卻說程嬰也是趙朔家臣。《元和郡縣圖誌》卷壹二河東道絳州太平縣條:“晉公孫杵臼、程嬰墓並在縣南二十裏趙盾墓塋中。”公孫杵臼、程嬰墓均在趙盾墓塋,似又說明二人與趙盾有從屬關系,或者說此二人是盾、朔兩代的家臣。 第四,關於趙莊姬和趙武 《趙世家》稱,趙朔“娶晉成公姊為夫人。”趙氏族誅時,“趙朔妻成公姊,有遺腹,趙公宮……居無何,而朔婦免(娩)身,生男。”所生男即後來的趙武,《晉世家》稱他是“趙庶子”。按史稱趙莊姬為晉成公姊,前人早已懷疑,《春秋左傳註》成公四年(前587)條註曰: 《趙世家》雲“趙朔妻成公姊”,則趙莊姬為晉文公女。據僖公二十四年傳,趙衰所妻乃文公女,若如司馬遷所言,趙朔亦娶文公女,則祖與孫各娶壹姐壹妹,不合情理。賈逵、服虔均以趙莊姬為成公女,較為合理。司馬遷或者誤采戰國時異說,梁玉繩《史記誌疑》謂《史記》有誤字,亦必然。《新序·節士篇》亦謂“趙朔妻成公姊,”可見說或有自。 賈逵、服虔、梁玉繩、楊伯峻均傾向於莊姬為成公女,有道理。至於說趙武於趙氏族誅時生於景公宮中,亦不能成立。據前引“晉討趙同、趙括。武從姬氏畜於宮中”,《國語·晉語九》引郵無正語曰:“昔先主文子(趙武)少釁於難,從姬氏於公宮。”又,趙朔死於魯成公二年(晉景公十壹年,前589)之前,均證趙朔子趙武早已出生。 那麽,何以稱趙武為庶子呢?這要從趙氏家族內部的嫡庶地位變化談起。趙武的父、祖、曾祖分別是趙朔、趙盾、趙衰。《趙世家》稱,趙衰始事晉文公重耳,重耳即位前,“以驪姬之亂亡奔翟,趙衰從。翟伐廧咎如,得二女,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長女妻趙衰而生盾。初,重耳在晉時,趙衰妻亦生趙同、趙括、趙嬰齊。趙衰從重耳出亡,凡十九年,得返國。……晉妻固要迎翟妻,而以其子盾為嫡嗣,晉妻三子皆下事之。”所雲“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長女妻趙衰,”《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前637年)所記同,《晉世家》則為長女妻重耳,少女妻趙衰。《趙世家》說趙衰從重耳出亡之前既已娶妻生子,返國後前妻迎還翟妻,並以狄妻所生子趙盾為嫡嗣。《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晉文公元年,前636年)卻言趙衰返國後:“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樓嬰。趙姬請逆盾與其母,子余辭,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子余,趙衰字。趙同、趙括、趙嬰齊三兄弟因各食邑於原、屏、樓三地,故稱原同、屏括、樓嬰。《趙世家》說趙衰娶趙姬是在隨重耳出亡之前,《左傳》說在其後,究竟二說誰對?楊伯峻認為:“趙姬之言,‘得寵而忘舊’,說明趙衰之得已在叔隗(即出亡後所娶翟妻,趙盾生母)後,趙盾卒於魯宣公七年八年(前602—601)之間,而魯成公五年(前585)原同、屏括放嬰齊,魯成公八年(前583)晉討趙同、趙括,似趙姬三子皆幼於盾”。(楊伯峻《春秋左傳註》魯僖公二十四年說,趙姬並以衰狄妻為“內子”, 亦即正妻,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註》引宣公二年,趙盾稱趙姬為“君姬氏”,認為趙盾仍視趙姬為嫡母,故知趙姬應為正妻。)楊先生傾向於娶趙姬在後,今采其說。據之,趙盾生母本是狄人,而趙姬是晉文公女,理應為趙衰正妻⒃,(楊伯峻《春秋左傳註》魯僖公二十四年說,趙姬並以衰狄妻為“內子,” 亦即正妻,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註》引宣公二年,趙盾稱趙姬為“君姬氏”,認為趙盾仍視趙姬為嫡母,故知趙姬應為正妻。)所生子應繼趙宗,但因趙盾具有才幹,加上趙姬謙讓,才被立為嫡子,成為趙氏的宗主繼承人。趙衰死,他代父執政,先後立晉靈公、成公,是晉國最有勢力的卿大夫。 晉靈公死後,趙氏家族的地位又有提高,其內部的嫡庶地位也有變化。《晉世家》成公元年(前606)記:“賜趙氏為公族”,(《史記》卷壹四《十二諸侯年表》所記同,但是於晉靈公十四年。)《左傳》宣公二年(晉靈公十四年,前607)條稱:“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 而為之田,以為公族。……趙盾請以括為公族,曰:‘君姬氏之愛子也。微君姬氏,則狄人也。’公許之。冬,趙盾為旄東之族,使屏季以其故族為公族大夫。”按公族,楊伯峻先生有解釋:“公族有二義,凡公之同姓子弟曰公族,此廣義之公族。……公族大夫亦省曰公族,此狹義之公族”。(楊伯峻《春秋左傳註》宣公二年條。)上引公族顯系狹義。晉君姬姓,趙氏以異姓躋身公族大夫,故稱“賜”。這是趙宗地位提高的標誌。同時,趙宗內部嫡庶關系起了變化。趙盾大概有感於嫡母趙姬的賢讓,也有可能受到“兄終弟及”習慣的影響,提出以異母弟趙括為公族大夫,繼承趙宗,自己則降為“旄東之族”。楊先生認為,旄東之族即余子、公路,是嫡子之外的支庶子弟,趙盾從此“以余子自居而以正卿兼掌旄東之族”。(楊伯峻《春秋左傳註》宣公二年條。)是則趙盾又由嫡子降為庶子,由大宗降為小宗。 趙氏內部嫡庶關系的變化,似乎並未影響趙盾、趙朔父子在政治上的地位。《趙世家》稱趙盾在晉成公時仍然“任國政”,“晉景公時而趙盾卒,謚為宣孟,子朔嗣”。晉景公時,趙朔任職仍高於其叔父趙括。晉景公三年(前597)晉楚之戰,“荀林父將中軍,先谷佐之,士會將上軍,克佐之,趙朔將下軍,欒書佐之,趙括、趙嬰齊為中軍大夫,鞏朔、韓穿為上軍大夫,荀首、趙同為下軍大夫” (《左傳》魯宣公十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史記》卷四三《趙世家》。),此條記載便是明證。晉景公十二年(前585)趙括才列為卿,(《左傳》魯成公二年、《史記》卷三九《晉世家》。)這時趙朔可能已死,趙括作為宗主和卿大夫,在趙族內部終於確定了族權和政權方面的優勢。正是由於宗族內部嫡庶關系和政治地位的改變,趙朔死後,年幼的趙武已無緣繼承祖父曾經獲得過的權力優勢,所以他只能列入“庶子”之類,故稱“趙庶子趙武”。後來,大概是因為屬於“庶子”,又由於同晉景公的親緣關系,他才躲過這場族誅之難,還由於韓厥的幫助,重新繼承趙宗,趙氏勢力才又興旺發達起來。 除上述分析之外,細讀《趙世家》,還會發現壹個奇怪的現象,即對趙簡子以前趙氏先祖中衍至簡子之父趙景叔,出現的名字起碼涉及有二十多代,但這段先祖史所記的總字數只有二千多,而趙氏族誅壹事則占了壹半的篇幅。趙朔之前和之後,敘述都非常簡單,而唯獨這個事件的故事性極強,整個事件的過程、人物的對話詳細而生動,這也不能不使人懷疑它的真實性。當然,如此生動的描述離不開司馬遷的如椽妙筆,但這決不是司馬遷的憑空臆造,顯然是對趙氏後代有關這段歷史傳說的剪裁加工。 綜上所述,可以斷言,所謂“趙世孤兒”雲雲,純屬子虛烏有,我們同意楊伯峻先生“全采戰國傳說”的判斷,但趙氏曾遭族誅壹案則確有其事。經過以上辯證,對此案可作如下概括: (壹)趙氏族誅事件,發生在晉景公十七年(前583),趙武復立,可能是在晉景公十九年(前581)。因此,《趙世家》所言實誤。 (二)趙氏族誅的範圍可能限於趙同、趙括兩個支族,趙嬰齊壹支是否受到株連,不明。但起碼趙朔及其後代(即趙莊姬所生子女)未受波及。 (三)趙氏族誅起因於趙莊姬的“讒言”,但更主要的因素是欒氏、郤氏勢力的排擠和傾軋。 (四)趙武復立主要是依靠韓厥的支持,韓厥:“昔吾畜於趙氏,”表明在晉國的政治活動中;韓、趙二氏的聯盟有著深厚的歷史基礎)。(《國語》卷壹壹《晉語五》:“趙宣子言韓獻子於靈公,以為司馬,”亦可見趙盾與韓厥關系。) 最後需要指出,由於文獻資料的限制,我們對趙氏族誅壹案所知甚少,但上述辨析仍然有助於我們從客觀上加深對晉國政治史的認識。人們熟知,春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社會大變革、大動亂的時代,在當時社會政治舞臺上主要有三大勢力,即周天子為首的周王室,各國諸侯為首的公室和各國內部的卿大夫。這三種勢力之間,各諸侯之間,以及各國內部卿大夫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分化和組合,構成了當時新舊貴族之間展開鬥爭的基本格局。這些矛盾和鬥爭,在春秋時期的各個階級表現不盡相同。初期主要表現為周王室同諸侯之間的矛盾;中期主要表現為各諸侯之間的矛盾;後期主要表現為卿大夫之間的矛盾。在晉國,卿大夫同晉公室、卿大夫之間的矛盾鬥爭尤為明顯。晉文公時期稱霸中原,這既是對諸侯鬥爭的勝利,也是對周天子權威的進壹步削弱。晉文公之後,隨著私家勢力的發展,卿大夫對晉公室的矛盾、卿大夫之間的矛盾日益紛繁復雜,錯綜交織。晉景公時期趙氏族誅就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發生的。趙氏族誅,這固然存在著晉公室抑制卿大夫勢力的意圖,而欒氏集團的排擠卻是這場鬥爭的最深刻背景。可以說,趙氏族誅是晉國內部卿大夫各集團之間矛盾的壹次公開沖突,也是晉國政治史上的壹次重要事件。如果說六卿專權、三家分晉是卿大夫同晉公室舊貴族的鬥爭所致,那麽,趙氏的壹度族誅以及欒氏、郤氏、範氏、中行氏、智氏等諸侯集團的覆滅,則是卿大夫之間互相傾軋、矛盾激化的必然結果。 春秋時,晉國的大將軍屠岸賈陷害了忠臣趙盾,在他的慫恿下,晉國國君下令抄斬趙氏滿門。壹夜之間,趙盾全家上下***計三百余口被屠殺。趙盾的兒子趙朔的夫人莊姬公主是國君的胞妹,幸免於難,被送回內宮居住,此時她已懷有身孕。幾個月以後,莊姬公主生下壹個男嬰,取名趙武。屠岸賈下令封鎖內宮。莊姬公主以看病為名,把趙家的摯友程嬰召進內宮,請求程嬰救趙武出宮。程嬰把趙武放進藥箱準備帶出宮門。守將韓厥十分感佩程嬰的正義,便放走程嬰和趙武,自己拔劍自刎。為了斬草除根,屠岸賈宣布把全國半歲以內的嬰兒全部殺光。為了保全趙武和晉國所有無辜的嬰兒,程嬰與公孫杵臼商議:程嬰獻出自己親生兒子代替趙氏孤兒,公孫老人頂替救孤藏孤的罪名,然後由程嬰親自去向屠岸賈告發。屠岸賈聽信了程嬰的舉報,殺死了公孫老人和“趙氏孤兒”。此後,程嬰承擔著賣友求榮的罪名,將趙武培養成壹個文武雙全的人,並讓趙武認屠岸賈為義父。當陳嬰將真相告訴了趙武後,在守邊歸來的大將軍魏絳的鼎力相助下,趙武殺死屠岸賈。此後,趙武主持晉國國政,使晉國基本保持了霸主地位。再後來,趙武的三世後人趙襄子,與魏、韓三分晉國,創立了趙國。而山西盂縣藏山,相傳是當年藏匿趙武的地方。 不絕人祀,就是不要斷絕人家的香火,讓那些即使是亡國的人也可以有塊地方生存,可以祭祀自己的祖先。這種觀念在春秋戰國之前盛行。於是,周滅商後,商朝王室被允許遷往宋地居住。這些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不絕人祀,與網開壹面有相同的含義。這是我們祖先的善念,是我們的傳統文化之所以博大精深的根源所在,是壹種氣度和氣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