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標準有兩個:第壹是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綜合評價標準。這裏所謂的綜合評價標準,就是從整體上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價和比較,並根據價格標準盡可能將非價格標準量化為貨幣,使最佳投標人中標;其次,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
除了投標價格低於成本之外,這個標準與市場經濟的原則是兼容的,體現了優勝劣汰的原則。評標價最低,仍以投標價最低的中標為準,但評標價比單純的比價更可靠、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