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以促進生產者或經營者提高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是商標信譽的基礎。在引導消費者認牌消費的同時,又鞭策、促進生產者或經營者為維護自己的商標信譽而努力提高產品或服務的質量。註冊商標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是互為作用的,商標信譽可反映質量,質量穩定又可提高商標信譽。消費者經過長期反復消費某壹品牌的商品或服務,其心目中可以產生壹種消費信任感。如果沒有商標,消費者在消費時心中無數,甚至壹旦受騙上當無處可查。而使用了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則增加了顧客對消費項目的安全感,即使其消費受到損害,也可以很快查到出處,提出索賠,挽回損失。商標雖不是商品或服務質量的標誌,但它可以使消費者通過對同壹商標商品或服務的消費實踐,吸引消費者繼續認牌消費。因此,註冊商標在壹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證質量穩定,促進質量提高的作用。
(3)有利於市場競爭和廣告宣傳。人們常說:"商標是商戰的利器,是開拓市場的先鋒"。壹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可以通過註冊商標數量和馳名商標數量窺見壹斑。因為商標代表著信譽和質量,信譽和質量關系到市場占有率;而市場競爭力越大,其經濟效益就越高。因此說,商標是商戰的利器。壹種商品要打開銷路,為廣大消費者所認識,除保證質量的可靠性外,還必須通過商標這壹焦點進行廣告宣傳,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望,使消費者以最快捷的途徑認識商品。從這壹角度上講,商標又是開拓市場的先鋒。
(4)商標是無形的財產,是信譽的載體。以可靠的產品質量為基礎,會使其商標聲名遠播,不斷升值,使企業的經濟效益越來越好。甚至其產地的行政區劃名稱不為人們所知曉,而其商標名稱則廣為人們所熟知。從這個意義上講,註冊商標是無價之寶,是無形的財富。
總之,註冊商標"是企業產品進入市場的"準入證",根據國家部委有關規定:企業產品(包括工業產品和農副產品)進入商場、超市等銷售部門,應當具備註冊商標,否則,應當以"三無產品"對待,不得進入知名商場、超市,也就是說,不具備註冊商標的商品只能是"地灘貨",所以,千萬不要小看她“...截至目前,我國已核準註冊農產品商標71.4萬件,地理標誌735件,其中24件地理標誌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馳名商標。”這是記者日前從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重慶***同舉辦的亞太地區地理標誌國際研討會上獲悉的。該會議旨在***同探討農產品商標及地理標誌法律制度、農產品商標及地理標誌註冊、運用、保護以及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成功經驗。
我們從中可以看到“註冊商標”在生活中,在這個競爭非常大的社會環境中是非常重要的。不論是個體還是企業只有註冊了屬於自己的“商標”。才可以擁有“商標”的專用權。我們的商標才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