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質人和質權人的營業執照副本(需經年檢有效)的復印件;
3、《商標註冊證》復印件,如果註冊人發生改變,還應附送相關證明的復印件;
4、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權的人簽署的,還應附有關授權文件);
5、具有無形資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的商標評估報告;
6、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授權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雙方出具的商標代理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