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答辯辦理流程
國家提出了三年之內未使用註冊商標就被自動收回商標權,把該商標註冊視為無效商標,那麽當商標被別人申請商標撤三之後,那如果進行爸媽商標撤銷三年答辯,具體流程?下面就是談論商標撤三答辯辦理流程?具體聽下:商標撤三答辯是什麽?商標撤三答辯是指商標註冊人在收到國家商標總局發出的《關於提供註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後,參考該通知背面的《提供商標使用證據須知》,於兩個月內向國家商標總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內該商標在保護商品上的使用證據材料,或者證明存在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同時需要交回的還有《關於提供註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交由國家商標總局進行裁定。辦理手續流程:1、答辯人與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合同》?2、付款?答辯人提交相關資料並簽署《商標代理委托書》?3、代理機構制作標準書件?4、報國家商標局?國家商標局作出決定(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銷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撤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