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是什麽意思?
1.歐盟商標是指由OHIM(歐洲內部市場協調局)根據CTMR(歐洲商標法規)規定的條件註冊的,在歐盟範圍內有效的用於識別和區分商品或服務的商標。歐盟商標的優勢:1。申請人通過提交申請可以獲得該商標在歐盟27個成員國的保護,不需要單獨指定需要保護的國家;2.壹個商標申請可以涵蓋多達三類商品或服務。如果超過三個類別,則每個類別將收取額外費用。3.***在任何成員國使用同壹商標將被視為在所有成員國使用。即使商標只在其中壹個參加國使用,也不會因為在其他國家不使用而有被撤銷的危險;4.***同壹商標的轉讓、變更或續展將在所有成員國範圍內生效。5.註冊費用低,同壹商標申請註冊的費用比各國便宜很多,續展費也低。6.享有巴黎公約的優先權。如果同壹商標被用於壹種或多種商品或服務的指定名稱,則在巴黎公約成員國提出申請六個月後申請* * *同音異義商標時,可給予優先權。三。歐盟商標的缺點:1。* * *同源商標註冊對商標的顯著性要求很高。只要27個成員國中有壹個提出異議,且異議成立,註冊就會被駁回。雖然被駁回的商標可以轉換為國家申請,並保留原申請日期,但申請人必須向每個國家支付轉換費。如果商標不是很突出,就不適合申請歐盟商標註冊。2.在內部市場協調局很難確定申請時間。如果壹切順利,可能會在壹年內註冊。但只要有異議,商標就不能及時註冊。解決異議需要很長時間,通常是兩年左右。商標註冊。歐盟商標申請條件:無基本註冊要求。任何希望在歐盟獲得商標保護的中國自然人或法人。五、歐盟商標準備材料:1。委托書:由我公司提供,申請人簽字蓋章;2.1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3.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4.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5.商標圖案。6.歐盟商標註冊程序:1。向歐洲內部市場協調局提交申請,當局將立即受理符合要求的商標申請,給出申請日期和申請號;2.受理後,主管機關進行商標在先檢索,同時向各成員國提交商標在先檢索申請表,各成員國在3個月內將檢索報告送交內部市場協調局;3.主管機關收到成員國的檢索報告後,應將檢索報告連同本局的檢索報告提供給申請人參考;4.主管機關不對申請商標進行實質審查。初步受理註冊申請的,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為異議期。25個成員國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權對該商標提出異議。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註冊該商標;5.如果申請人的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包括因部分成員提出異議而駁回* * *相同商標的申請),申請人可以在三個月內將歐盟商標轉換為壹個或幾個國家的單獨商標申請,原申請日和優先權日同等享有。6.如果申請人申請註冊的商標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向歐盟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如果有理由認為歐盟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復審裁定違反了羅馬條約或* * *關於相同商標的規定,他還可以向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提起上訴。七。歐盟商標處理時間1。商標檢索:2-3天。商標受理:約15個工作日。3.報名時間:順利情況下7-12個月左右。4.商標申請成功。有效期:壹旦註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