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食品類市場,隨著大量名牌產品的出現,跟風模仿的現象應運而生,而且愈演愈烈,巍然成為食品市場壹道特殊的景觀。最近筆者在西安市場調查中就發現了壹些耐人尋味的模仿現象:
白酒類:金劍王,銀劍王模仿金劍南,銀劍南
飲料類:可的可樂模仿可口可樂。
汽水類:B0果爆汽模仿Pal爆果汽
豆奶類:維它豆奶模仿維維豆奶
以上產品不僅名稱與模仿對象極為相似,而且在包裝上也大同小異。
還有壹些小食品在名稱上雖不同,但其內在形狀與包裝都與被模仿的對象難以區別。比如:招招樂模仿旺旺雪餅,小王子鮮米餅模仿旺旺仙貝。
最為搞笑的是西安市長安區鬥門工業園壹廠家生產了壹種叫做“地主貓”牌的鍋巴,由於其質量上乘,口感獨到,在市場上供不應求,於是,引來了諸如“地主娃” “、大地主” 、“小地主”等跟風產品。然而,地主貓由於政治原因在商標註冊時未能獲準,“西安泰升食品有限公司”註冊了壹個“百吉貓”牌商標,投產不久,同樣熱銷。於是壹種叫做“吉祥貓”的產品愛妳沒商量,如影隨行地在市場與“百吉貓”並駕齊驅。
對於跟風模仿現象,市場褒貶不壹。褒者稱其為壹種省時省力的營銷手段,它不同於假冒偽劣產品,其價格比模仿對象低不少。對此現象國家並未命令禁止,既然這種產品有市場,就有存在的理由。貶者認為其坐享其成,有投機取巧,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根據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模仿名牌產品、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屬不正當競爭,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
本文摘自《陜西糖酒食品指南》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