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根據商標法規定,在使用註冊商標過程中,商標註冊人不得自行改變註冊商標,否則國家商標局將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者甚至會撤銷註冊商標。即商標的使用必須同註冊完全壹致,如果申請註冊了彩色商標,在實際使用中必須采用與註冊相同的顏色或顏色組合;而黑白商標則被視為不限定顏色。因此,申請註冊黑白商標,在實際使用中可以采用任意顏色,相比而言更為靈活。並非所有商標申請都非得采用黑白商標,主要有如下情況:
1、產品特性需要:如塗料、彩色畫筆等,通過彩色商標的展現更能符合產品特性和形成品牌效應。
2、已經在公眾心中形成壹定影響的標誌或人物:顏色的結合已經成為了該標誌或人物不可缺少的部分,假設未被註冊但極具影響的麥當勞黃色M標誌和綠色忍者神龜的形象。
3、還有壹點,如果商標本身的設計過於簡單,以黑白形式申請註冊有可能會被駁回。這種情況下以彩色形式申請可以增加商標註冊的成功機率。2014年4月,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OfficeforHarmonizationintheInternalMarket,英文縮寫“OHIM”)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題為“關於黑白商標保護範圍的***同實踐做法的公報”的新聞公告。根據本次我們談的主題,我僅就其中的壹點,即“商標的真實使用”和大家做壹個溝通。為達成上述***同實踐做法,參與的各知識產權局就以下三個對於處理黑白商標而言十分重要的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其中之壹就是:如果註冊的商標是黑白/灰色而使用的是該商標的彩色版本(反之亦然),是否能夠構成對商標的“真實使用”?***同實踐做法:只要滿足下列各項要求,僅在顏色上做出變化並不會影響商標的顯著特征:(a)文字/圖形要素重合,且上述要素是主要顯著要素;(b)色調對比度保持了壹致;(c)顏色或顏色組合自身並不具備顯著特征;且(d)顏色不是商標整體顯著性的主要影響因素。對於是否構成真實使用這壹問題,適用於黑白商標的判斷原則也適用於灰色商標。新***同實踐做法似乎明確了,註冊五年以上的黑白商標現在可能面臨較大的商標被撤銷風險,因為如果商標以顏色方式使用將不認定是該(黑白)商標的使用。我國法條依據:新《商標法》明確規定,“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的撤銷決定也要在9個月內作出,有特殊情況可延長6個月,且壹年內不予核準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