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賣部購買過期食品的做法如下:
(1)修理、重做、更換;
(2)退貨。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交付的農作物不符合質量標準,所提供的商品在價格、用途等方面有欺騙性宣傳的;
(3)補足商品數量;
(4)退還貨款和服務費;
(五)賠償損失。
2.法律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
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二)出售失效、變質商品的;
(三)銷售假冒產地、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的商品;
(四)銷售假冒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
(五)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
(六)銷售假冒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
(七)在銷售的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和停止銷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損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
(十)欺詐消費者的價格或者費用,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二、食堂賣過期食品怎麽處罰?
食堂賣過期食品的處罰如下:
1,相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2、法律、法規對此沒有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0倍以上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3.經營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4.處罰機關除了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經營者進行處罰外,還會將涉及的經營者記入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