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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沒註冊下來可以使用嗎?

商標沒註冊下來可以使用,具體如下:

1、未註冊完成的商標沒有得到商標局的許可,商標專用權不會受到保護,其他人也可以隨意使用這個商標;

2、如果使用的商標是別人註冊過的,就容易產生商標侵權行為;

3、商標申請根據在先申請原則,如果沒有註冊商標會被別人搶註,壹旦別人註冊成功,自己就會失去這個商標的使用權。

未註冊商標獲得法律保護需滿足兩個條件:

1、使用未註冊商標的行為先於註冊商標的申請註冊時間;

2、該商標通過使用已具備壹定的影響力。

未註冊商標壹般而言可以獲得的法律保護包括:

1、禁止他人搶註;

2、禁止他人混淆性使用等。

商標惡意搶註行為界定如下:

1、申請人是否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構成商標搶註行為通過以下情況來確定:

(1)在商標搶註行為中,看他註冊成功後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產品上,這種產品是否和被搶註人的產品屬同類或近似產品;

(2)在商標搶註行為中,是否對被搶註人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

(3)在商標搶註行為中,是否直接控告被搶註人侵權,並提出賠償請求。

2、在商標搶註行為中,不正當手段,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不真實地填報了有關事項;不正當手段的內容如下:

(1)在商標搶註行為中,申請人利用與他人同行的關系;

(2)在商標搶註行為中,利用與他人曾經合作過的背景,作為合作者,他們是最清楚被搶註人的商標使用情況的,有的在合作期間,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標註冊為自己所有,有的則是在合作結束後,將合作者的商標搶先註冊;

(3)在商標搶註行為中,同壹區域內了解內情的其他人, 利用其不同的條件和自有的優勢,如管理者、法律顧問、記者、商標代理人等,在進行新聞采訪或進行管理等工作過程中了解到經營者商標使用的情況,並能預見商標搶註所帶來的利益而搶先註冊。 註冊成功,這是商標搶註行為的客觀要件或事實要件。

3、只有註冊成功,才會最終形成商標搶註行為,那麽要構成這壹要件成立,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1)在商標搶註行為中,被搶註的是否是有壹定影響的商標; 通常情況下,沒有任何影響的商標是沒有人會去商標搶註的。“有壹定影響”是指在壹定地域被壹定的人群所認知的區別性標記。事實上,壹旦商品或服務項目投放市場,由於廣告的作用和交易的過程,商標的影響在公眾心目中已經開始產生,其影響已經達到“壹定”的程度,如壹定的地域範圍和壹定的人群範圍;

(2)在商標搶註行為中,是否是已經使用並正在使用的商標。 被搶註的商標應認為是被搶註人已經使用並正在使用的商標,即強調商標的連續性使用,如果被搶註人曾經使用過的商標而中途停止使用的,他人申請註冊,則不應該認定為商標搶註。

4、法院在審理商標搶註的案件中,對於註冊公司是否是否惡意搶註的認定,在於該公司註冊該商標後,與被搶註的公司的相關產品有著類似之處,而且最明顯的壹點是在成功註冊商標後,有沒有將這壹商標以高價轉讓或者授權別人使用。

綜上所述, 不管商標有沒有進行註冊都是可以進行正常使用的,但是,使用的時候會存在很多風險,比如說如果商標被他人進行註冊了,那麽在使用就屬於侵權的行為,因此如果想要合法使用商標的話,最好可以將商標進行註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