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後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將予以註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立即停止銷售,沒收、銷毀侵權商品,沒收、銷毀專門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