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註冊商標在轉讓的時候,是需要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轉讓的。在轉讓商標的時候也是有壹定的事項需註意的。為了讓大家更加了解其中的法律規定,多多學習註冊商標的轉讓,針對相關疑問,知識產權下面就為大家介紹關於註冊商標轉讓的條件的法律內容,供大家參考。
壹、註冊商標轉讓的條件
1、將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並、兼並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4、轉讓商標時需壹並轉讓手頭上的近似商標,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二、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1、《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三、轉讓註冊商標註意事項
在商標轉讓時,受讓人要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如果轉讓人不是商標的所有人,不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也就無權轉讓,可能會導致轉讓無效的後果。因此,受讓人應該在合同簽訂前仔細確認註冊商標的所有人和轉讓人是否壹致。單憑核對轉讓人提供的《商標註冊證》是不夠的。因為註冊商標有可能已發生轉讓,轉讓後的商標受讓人不壹定會在《商標註冊證》顯示出來;對於商標轉讓,商標局壹般不會在《商標註冊證》上直接變更註冊人,而是另行頒發《核準商標轉讓證明》,該證明直接顯示商標受讓人名稱,因此,還需詢問轉讓人該商標是否有過轉讓,有無轉讓證明。為保險起見,受讓人最好自己到商標局查詢《商標註冊簿》以進壹步確認無誤。
以上就是知識產權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於註冊商標轉讓的條件的法律內容,值得壹提的是,當我們在轉讓註冊商標時需要先填寫轉讓申請,在附送相關文件,最後需要繳納轉讓申請費和轉讓註冊費。關於註冊商標,如果您還有更多相關的法律疑問,歡迎訪問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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