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有兩個字壹樣中間的壹個不同是否夠成?
外觀上的近似也即兩商標給消費者的視覺感受是相近似的。商標是由不同的要素諸如文字、圖形、顏色等構成,或者由各要素組合而成,這些不同的要素或者要素的組合首先肯定會給消費者帶來視覺上的感受,留下壹定的視覺印象。商標外觀近似主要有幾種情形:壹是商標的整體構圖近似。如壹圖形商標為壹間屋頂左方有煙囪的房子,該煙囪並未有煙霧冒出,而另壹商標的圖形是相同的房子,但煙囪位於屋頂的偏左方向,且有煙霧飄出。在這壹商標中,房子由於占有整個圖形最大的比例而更容引起消費者的關註,並給消費者留下深刻的視覺印象。相對而言對煙囪和煙霧的印象並不太深刻,如果不特別留意的話,很可能會誤認為是同壹個商標。二是色彩或者是排列方式近似。如某商標是由兩下壹上三個相同的英文字母Q組成的三角形圖案,且顏色分別為紅綠藍,而另壹商標是由兩上壹下三個相同的英文字母Q組成的倒三角圖案,顏色相應地分別為橙綠藍,就可能會因為色彩相似或者排列方式近似而構成商標類似。三是文字外觀近似的商標。如“佘”和“余”,非常相似;還有壹些文字,如果單純用標準楷書或者其他工整的字體書寫壹般情況下並不會產生混淆,但如果采用草書、行草等字體書寫,就很難區分,可能產生混淆,此時若把這樣書寫的文字作為商標使用,就應構成商標類似。如“演”字的草書字體和“濱”字就非常近似。四是不同國家的文字,讀音或者含義並不相同,但是外形卻非常近似,容易產生混淆。如中文和日文中有很多的字意義不同,但是外觀卻非常相似甚至是完全相同。此外,單純由漢語拼音構成的商標,其拼寫可能與某壹個外文單詞相同或者相似,如果該外文單詞也註冊為商標的話,則二者構成外觀上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