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處理商標爭議。商標評審委員會和商標局的工作相互聯系、相互制約,構成了我國商標授權、確認和商標保護的行政管理體系。
商標評審委員會主任的職權:
(壹)主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決定商標評審委員會成員的回避;
(三)審定和發布商標評審裁決。
商標評審委員會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