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名稱及地址中英文信息(個人申請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公司申請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2) 商標名稱/圖樣;
(3)商品/服務名稱、商標申請類別。
2. 法國商標申請流程(順利情況):
(1)提交申請及形式審查
商標申請文件提交後,官方會對申請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將發出含申請日及遞交日信息的遞交回執。
(2)實質審查
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註冊性、是否存在在先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未通過實審的商標,官方將會下達駁回通知。申請人須在限期內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
(3)公告
通過實審後,官方會將商標進行公告,公告期為2個月。
(4)註冊核準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註冊並下發註冊證。
3. 法國商標有效期:
從申請日起算10年,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註冊有效期滿前6個月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有效期為10年,續展次數不限。
從申請到授權(順利情況下)大概需要6-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