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圖片碰瓷”:危害圖片版權交易環境
目前照片版權行業亂象比較嚴重。圖片網站或代理公司“天價索賠”甚至“敲詐勒索”的套路營銷模式頻頻出現,壹些公司專門通過起訴或賠償來獲利。
專家認為,這類公司依靠“碰瓷”賺取大量訴訟費的商業模式不會走遠。本質上,這種披著“版權保護”外衣的吸金行為,極大地傷害了圖片版權交易環境,亟待相關部門下重手整治。
二、網約車“碰瓷”:長春400余詐騙團夥落網。
派出所* * *民警通過走訪某地多家保險公司,在多地調取涉案相關車輛賠償記錄400余條,涉案金額45萬余元。
專案組民警經過信息研判,發現此類案件具有犯罪形式新、隱蔽性強的特點。作案時間多在高峰時段,作案地點多在環島周圍。作案者多為駕駛技術成熟的司機,作案工具均從租賃公司租用。
三、正版機構屢遭“碰瓷”:“代理維權”套路深
“觸目驚心的黑幕”、“大騙局曝光”、“虧損內幕披露”、“慘痛經歷自述”等如此駭人聽聞的描述和說明,是出自投資者的內心還是別有用心者的惡意渲染?
在百度搜索引擎上,有大量的維權信息,無論是頭部券商,大型期貨公司,還是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據知情人透露,這種現象從2019開始出現,今年上半年以來數量明顯增加。
四、香煙“碰瓷”:致敬“天眼”?
壹包名為“天眼”的香煙在市場上悄然流行。人們不禁好奇,這到底是純屬巧合還是跨國婚姻?
某煙草公司收購中國商標“天眼”;據媒體報道,煙草公司在使用“天眼”元素和商標時,未與國家天文臺溝通;中科院國家天文臺也發律師函交涉,但沒有得到有關方面的回應。這波操作,人們看到的還是“餓虎救羊”、“大雁拔毛”,碰瓷的成分無疑更大。
擴展數據:
中國第壹次明確定義了“碰瓷”。
公安部新聞發布會於2020年6月65438+10月65438+4月在北京召開,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
兩校壹部聯合出臺的《指導意見》首次對“碰瓷”行為進行了準確界定:是指行為人通過故意制造或者編造自己被害的假象,以詐騙、敲詐等手段,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指導意見》明確了“碰瓷”的法律適用、定罪量刑。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李文勝表示,《指導意見》對“碰瓷”構成的犯罪進行了梳理,分類明確。常見的情況主要分為兩類:壹類是詐騙,壹類是敲詐勒索。
中國青年網-中國首次明確定義“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