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吉祥物“冰墩墩”是北京冬奧組委的重要財產,北京冬奧組委對“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權、註冊商標專用權、外觀設計專利權,對“冰墩墩”中英文名稱還依法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
2、比如,“冰墩墩”的形象作為美術作品,北京冬奧組委的著作權是受法律保護的,未經北京冬奧組委許可,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該作品,更不得將“冰墩墩”的形象進行歪曲、篡改等不當使用,按照法律規定合理使用的除外。
3、其次,北京冬奧組委對“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稱除了享有傳統的著作、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以外,還特別享有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