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業法》第三條。對涉及人體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等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審批的經營活動,許可審批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實施許可審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須憑許可證審批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或其他批準文件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