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營業的店是能夠進行商標變更的。商標註冊人想要對商標進行變更,需要修改商標註冊人的稱號,所在地址以及其他商標註冊的內容,並且所要註意的是,必須按照壹定的法規程序,在當地的商標局對自己註冊商標進行壹系列的變更手續。
根據現行《商標法》二十三條規定:“註冊商標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申請。”商標的變更,是指變更註冊商標的註冊人,註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要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
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有兩條途徑:
1、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澱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擴展資料:
商標變更的註意事項
1、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或地址的,商標註冊人應將其全部註冊商標壹並變更。
2、變更申請提交後,商標局受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
3、如果變更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4、變更申請核準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變更證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變更申請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6、***有商標的變更申請核準後,變更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如果其他***有人需要,應申請補發證明。
7、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