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稅收制度經過20多年的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稅種由目前的37個減少到22個,結構逐步合理,杠桿運用巧妙,既保證了財政需求,又有效調控了經濟健康運行。
中國稅收的構成
稅種是壹個國家或地區稅制中的具體稅種。每個稅種由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率、納稅期限、納稅時間、納稅期限、納稅地點、計稅依據、減免稅、違法處理等構成。稅種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納稅人和征稅對象之間的區別。根據壹個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條件,法律法規規定征收的所有稅種的總和構成了這個國家或地區的稅制。因此,稅收是形成稅制的直接因素,是稅制結構的基礎。
從65438年到0994年,中國進行了全面的結構性稅制改革。改革後,中國的稅收制度從37個減少到目前的22個,具體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鎮房地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煙草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等。其中,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筵席稅已停止征收,關稅和船舶噸稅由海關征收。因此,目前稅務機關征收的稅種只有18。
中國稅收分類
稅種分類是對壹個國家(地區)所有稅種的分類,根據每個稅種的基本要素和特點,按照壹定的標準劃分為若幹個類別。稅收分類的意義在於,分類後便於對不同稅種、稅源、稅負和管理權限進行歷史比較研究、分析評價,找出相同的規律來指導具體的稅收征管工作。因此,它是研究稅收結構的方法之壹。
中國和當代世界其他國家壹樣,實行由多種稅種組成的復合稅。我國現行的稅種很多,名稱不壹,可以從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
1.按征稅對象分類。
征稅對象不僅決定了稅種的性質,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稅種的名稱。因此,按征稅對象分類是最常見的稅收分類方法。按照征稅對象的分類,所有的稅種都可以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和行為稅。
(1)流轉稅。
流轉稅是以營業額為征稅對象的稅種。營業額有兩種:壹是商品營業額,指交換的商品量。對於賣家來說,是銷售收入;對於買家來說,就是商品的購買金額。二是非商品流通量,即各種勞務或服務業務的收入額。可見,流轉稅涉及的征稅對象非常廣泛,涉及的稅種也非常多。但流轉稅有壹個基本特征,就是以貨物和非貨物的流轉為基礎,在生產、經營和銷售環節征收。收益不受成本變化的影響,但對價格變化敏感。我國目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都屬於這壹類。
(2)所得稅。它是以納稅人的應稅所得為征稅對象的稅種。對納稅人的應稅所得征稅,便於調整國家和納稅人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能夠很好地結合國家、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科學合理的所得稅能夠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調動納稅人的積極性。所得稅的特點是:征稅對象不是壹般收入,而是總收入中扣除各種成本和其他允許扣除項目後的應納稅所得額;稅額受成本、費用和利潤的影響很大。我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以及個人所得稅都屬於這壹類。
(3)財產稅類。
財產稅是以納稅人擁有的財產數量或價值為征稅對象的稅種。對財產征稅,更多考慮納稅人的承受能力,有利於公平稅負,緩解財富分配不均,有利於發展生產,限制消費,合理利用資源。這類稅種的特點是:稅負與財產的價值和數量密切相關,能夠體現量力而行、調節財富、合理分配的原則。我國目前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城市土地使用稅都屬於這壹類。
(4)資源稅。
資源稅是以自然資源和部分社會資源為征稅對象的稅種。資源稅,征收阻力小,而且資源稅稅源比較廣,所以合理征收資源稅不僅有利於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也有利於國家自然資源和部分社會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這種稅種的特點是:稅負水平與資源的級差收益水平密切相關,征稅範圍的選擇也比較靈活。我國現行的資源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都屬於這壹類。
(5)行為稅。
行為稅又稱特定行為目的稅,是國家為了達到某種目的,以納稅人的某些特定行為為征稅對象的壹種稅。征收行為稅的主要目的是根據壹定時期的客觀需要,對某些行為進行限制。這類稅種的特點是:稅收的選擇性明顯,稅種多,時效性強,有的還具有因地制宜的特點。我國現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都屬於這壹類。
2 .按收藏管理系統分類。
我國稅收按征管分工體系分類,可分為工商稅收、關稅和農業稅三大類:
(1)工商稅務類。
工商稅收由稅務機關征收管理。工商稅收是指以從事工業、商業和服務業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的各種稅收,是我國現行稅制的主體部分。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稅種。工商稅收征收範圍廣,涉及社會再生產、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的各個環節,占稅收總額的90%以上。它是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和調節宏觀經濟的最重要的工具。
(2)關稅類別。
海關負責關稅的征收和管理。關稅是對進出境貨物、物品征收的稅收的總稱,主要指進出口關稅,以及對進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征收的進口關稅,不包括海關征收的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和噸稅(1986以前,船舶噸稅列入國家預算中的“關稅”收入項目,征收的稅款全部上繳中央金庫。1986年6月,國務院決定將船舶噸稅劃歸交通部管理,仍由海關征收。目前,船舶噸稅收入已納入中央財政預算外財政資金專戶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專項用於海上幹線公共助航設施的維護和建設。因此,國家預算中的資金不反映這壹收入)。關稅是中央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也是國家調節進出口貿易的主要手段。
(3)農業稅。
農業稅在1995 65438+2月31之前由財政部門征收管理。從1996 65438+10月1將原由財政部管理的農業稅征收管理職能劃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但省級以下的農業稅征管歸屬由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農業稅是指參與農業收入分配、調節農業生產的各種稅收。主要指農(牧)業稅(含農業特產稅,已取消)、耕地占用稅、契稅。農業稅雖然占稅收總額的比重很小,但政策性很強。
3.根據稅收收入的控制權限,所有稅種可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與地方稅。
(1)中央稅。
中央稅是指由中央政府立法,收入劃歸中央政府管理的稅種,如我國現行的關稅、消費稅等。
(2)地方稅。
地方稅是指由中央政府立法或授權,收入轉移給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負責管理的稅種,如現行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3)***享受稅收。
如果某項稅收收入控制權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或通過法律手段共享,則屬於中央和地方。中國的* * *稅是由中央政府立法管理的,比如現在的增值稅、印花稅、資源稅等稅種。
中國現行稅收
(1)增值稅
增值稅是對生產和銷售商品或服務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壹種稅。我國現行增值稅是1993 12 13,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從1994 10起執行。
增值稅是世界各國普遍征收的壹種稅種,也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約占我國稅收總額的40%。
1,納稅人
增值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銷售、進口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各類企業、單位和個人。
企業、單位或個人的下列行為視為銷售商品: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二)代銷商品;(三)兩個以上機構、統壹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壹個機構轉移到其他機構銷售;(四)將自己生產或者委托生產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五)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企業、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分發給股東、投資者,無償贈送給他人;(6)從事商品生產、批發和零售的混合銷售。
企業出租或者承包給他人經營的,以承租人和承包人為納稅人。
在境內銷售應稅服務,但在境內未設立營業機構的境外單位和個人,以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2、稅目和稅率
中國的增值稅稅率是兩個檔次。第壹檔稅率為17%;第壹檔稅率為13%。此外,出口貨物的稅率為0%。具體稅率如下:
(1)適用13%稅率的稅目:農產品;谷物的復制品;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熱風、熱水、空調;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產品;書籍、報紙和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金屬礦石開采和選礦產品;非金屬礦物開采和選礦產品;煤炭。
(2)適用17%稅率的稅目:除13%稅率以外的其他貨物和進口貨物;加工、修理和更換服務。
(三)適用0%稅率的稅目:納稅人出口的貨物。
此外,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方式計算增值稅,即按照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銷售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具體征收率為6%和4%。
適用6%征收率的納稅人為:(1)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年銷售額在1萬元以下的;(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業務,年應納稅銷售額在654.38+0.8萬元以下;(三)年應稅銷售額超過上述標準的個人、非企業單位和企業視為小規模納稅人。
適用4%征收率的納稅人有:(1)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主要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小規模納稅人;(二)寄售商店代銷商品;(三)典當行出售死物的;(四)出售舊貨;(五)免稅店零售的免稅商品。
3.稅收計算方法
(1)壹般納稅人計稅方法
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扣除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當期進項稅
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銷售額×適用稅率
(2)小規模納稅的征稅方式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3)進口貨物的計稅方法
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按照完稅價格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成分應納稅額×適用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進口消費稅+關稅。
(2)消費稅
消費稅是對規定的消費品或消費行為征收的稅。我國現行消費稅是1993 12 1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由國務院發布,自1994 1起執行。
1,納稅人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在中國境內生產、委托生產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各類企業、單位和個人。
2.[[稅目]]和稅率
消費稅* * *有11個稅目,分別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具體稅率如下:
(1)煙
①卷煙的固定稅率為150元每標箱(50000支)。比例稅率為:每件標準品(200件),對外轉讓價格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稅率為45%,50元以下的稅率為30%;2雪茄,稅率為25%;③煙絲,稅率為30%。
(2)酒和酒精。①糧食白酒,固定稅率0.5元/500g,比例稅率25%;②馬鈴薯白酒,固定稅率0.5元/500g,比例稅率15%;③黃酒,含稅240元/噸;④啤酒,每噸出廠價在3000元及以上的,稅額為250元/噸;每噸出廠價低於3000元的,稅額為220元/噸;娛樂業、餐飲業自制啤酒,單位稅額為250元/噸。⑤其他酒,稅率為10%;⑥酒類,稅率為5%。
(3)化妝品,稅率為30%。
(4)護膚品,稅率為8%。
(5)貴重珠寶玉石,稅率為10%。
(6)鞭炮、煙花,稅率為15%。
(7)汽油。(1)無鉛汽油,含稅0.2元/升;②含鉛汽油,含稅0.28元/升。
(8)柴油,稅費為0.1元/升。
(9)汽車輪胎,稅率為10%。
(10)摩托車,稅率為10%。
(11)汽車。(1)汽車。按照鋼瓶容量2200ml和1000ml,分為8%、5%、3%三檔稅率;②越野車按氣缸容量2400 ml分為5%和3%兩種稅率;③小型客車按氣缸容量2000ml分為5%和3%兩種稅率。
3.稅收計算方法
消費稅采用從價率和從量定額、從價率和從量定額相結合三種計稅方法。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應稅消費品銷售計稅公式
從價計稅金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從量計征的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2)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公式。
從價稅的應納稅額=銷售價格或類似消費品的構成應納稅額×適用稅率。
從量計征的應納稅額=回收的應稅消費品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進口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公式
從價計稅金額=進口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從量計征的應納稅額=進口應稅消費品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4.白酒采用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的計稅方法,計稅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固定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
(3)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從經營活動中取得的經營收入征收的壹種稅。我國現行營業稅是0993年65438+13年2月65438,《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由國務院發布,於1994+1日生效。
1,納稅人
營業稅的納稅人是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各類企業、單位和個人。
單位或者個人自建房屋並出售的,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房地產的有限產權或者永久使用權轉讓,單位將該房地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視為出售房地產。
除從事貨物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的混合消費行為外,其他企業、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企業出租或者承包給他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為納稅人。
下列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
(1)委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委托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為扣繳義務人。
(2)建築安裝行業分包或轉包的,以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
(三)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有應稅行為,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的,以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四)單位或者個人舉辦演出,他人售票的,以售票人為扣繳義務人。
(五)分保險業務以初始保險人為扣繳義務人。
(六)個人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時,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七)財政部規定的其他營業稅扣繳義務人。
2、稅目和稅率
營業稅* * *有九個稅目,采用行業差別比例稅率和幅度比例稅率。具體稅率如下:
(1)交通運輸、建築施工、郵電通信、文化體育,稅率為3%;
(二)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
(三)金融保險,稅率為8%;
(4)娛樂業,稅率為5% ~ 20%。具體適用稅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上述幅度內確定。20065438年5月1日起,歌廳、舞廳、歌廳、音樂咖啡廳、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娛樂等部分娛樂業營業稅統壹執行20%的稅率。
3.稅收計算方法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其營業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稅款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營業額×適用稅率
(4)關稅
關稅是對進出境貨物和物品征收的壹種稅。我國現行關稅已經2003年10月29日國務院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10月23日國務院令第392號公布,165438,自2004年10月29日起施行。
1,納稅人
關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從中國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從中國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和從中國進口貨物的所有人。
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原產於中國的貨物,應當由買方繳納進口稅。
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業務,受委托企業為納稅人,外貿企業為扣繳義務人。
行李、郵遞物品進口的,納稅義務人為物品的所有人、收貨人或者代理人。
2、稅目和稅率
關稅稅率分為進口關稅稅率、出口關稅稅率和行李物品、郵遞物品進口關稅稅率。
(1)進口關稅稅率。進口關稅包括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和關稅配額稅率。進口貨物在壹定期限內可以適用暫定關稅稅率,根據相關法律和貿易實施情況可以適用特別關稅稅率和報復性關稅稅率。具體規定如下:
①最惠國稅率。最惠國稅率適用於原產於同時適用最惠國條款的世貿組織成員的進口貨物,原產於與中國簽署了包含相互最惠國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於中國的進口貨物。
②約定稅率。原產於與我國簽訂含有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適用協定稅率。
③優惠稅率。優惠稅率適用於原產於與中國簽署包含特殊優惠關稅條款的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
④普通稅率。原產於上述(1)、(2)、(3)項所列國家或者地區以外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地不明的進口貨物,適用普通稅率。
⑤暫定稅率。根據國家需要在壹定時期內實施的進口關稅稅率。適用原則是:適用最惠國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適用暫定稅率;適用協定稅率和優惠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適用較低的稅率;適用普通稅率的進口貨物,不適用暫定稅率。
⑥關稅配額率。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關稅配額管理的進口貨物,在關稅配額內的,適用關稅配額稅率;關稅稅率超出配額的,按照上述(1)至(5)適用稅率。
⑦特殊關稅稅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進口貨物采取反傾銷、反傾銷、保障措施的,稅率的適用按照我國《反傾銷條例》、《反傾銷條例》、《保障措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報復性關稅稅率。對違反與我國簽訂或者* * * *參加的貿易協定或者相關協議,對我國采取禁止、限制、提高關稅或者其他影響正常貿易措施的國家或者地區,可以對原產於該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征收報復性關稅,適用報復性關稅稅率。征收報復性關稅的貨物,其國別、稅率、期限和征收方式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確定並公布。
(2)出口關稅稅率。
出口關稅稅率可以是壹定時期內出口貨物的暫定稅率。我國2002年出口稅目36個,稅率分別為20%、25%、30%、40%和50%。23個稅目的出口商品實行暫定稅率,其中16個稅目的稅率為零稅率,其他7個稅目的稅率分別為5%、7%、10%和20%。
(3)行李、郵遞物品的進口稅率。2002年,箱包、郵遞物品按商品不同分為10%、20%、50%三檔稅率。其中,煙酒,稅率為50%;紡織品和其他制成品、電器、化妝品、照相機、自行車、手表及其配件、附件、照相機、攝像機和數碼相機,稅率為20%;圖書、報紙、期刊、教育片、幻燈片、原版錄音帶、錄像帶、金銀等制品、食品、飲料等物品,稅率為10%。
(4)稅率的適用。
①進出口貨物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
(二)進口貨物經海關批準在到達前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
(三)轉關運輸貨物稅率的適用日期由海關總署另行規定;
(四)納稅人因違規需要追繳稅款的,適用行為發生之日實施的稅率;行為發生的日期不能確定的,應當適用海關發現該行為之日實施的稅率。
我國自2001、654 38+2、11成為世貿組織成員以來,按照世貿組織規則的要求,關稅總水平逐步降低。稅目和稅率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調整和降低。2002年,我國關稅總水平由上年的15.3%下降到12%,降幅為21.6%。7316個稅目中,5332個稅目降稅73%。我國關稅總水平進壹步降至11%。2004年,我國關稅總水平(算術平均稅率)降至10.4%。
3.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
(1)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確定。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核確定。
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包括: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即買方已付和應付的全部價款,貨物在中國境內輸入地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和保險費。
進口貨物的下列費用應當計入完稅價格:
(1)由買方承擔的除購買傭金以外的傭金和經紀費;
(二)當完稅價格由買方確定時,與貨物視為壹個整體的集裝箱的成本;
③買方承擔的包裝材料和包裝服務費用;
(四)由買方免費或者以低於成本的方式提供並可按適當比例分攤的與該貨物在中國境內生產和銷售有關的材料、工具、模具、消耗性物料和類似貨物的價格,以及境外開發、設計和其他相關服務的費用;
⑤作為貨物在中國銷售的條件,與貨物有關的特許權使用費必須由買方支付;
⑥賣方直接或間接從買方獲得的貨物進口後轉售、處置或使用所得的收益。
進口貨物的下列稅費不計入該貨物的完稅價格:
(1)廠房、機器設備等貨物進口後的建造、安裝、裝配、維修和技術服務費用;
(二)進口貨物運抵國內輸入地起卸後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和保險費;
(3)進口稅和國內稅。
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不符合稅法規定,或者成交價格無法確定的,海關應當按照下列順序估定完稅價格:
(1)同時或者大約同時銷售給中國的相同貨物的成交價格。
(二)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在中國境內銷售的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
(三)在貨物進口的同時或者大約同時,按照稅法規定的銷售利潤、壹般費用、支付的傭金、運輸及相關費用、進口關稅和國內稅,扣除與第壹級進口貨物相同或者近似的進口貨物的最高銷售總量的單價。
(四)按照下列各項之和計算的價格:生產該貨物的材料費和加工費,在中國境內銷售同等級或者同種類貨物的通常利潤和壹般費用,將該貨物運入中國境內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和保險費。
(五)以合理方法評估的價格。
以租賃方式進口的貨物,完稅價格為租金。
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的貨物,以境外加工費和材料費、運輸及相關費用和復運進境保險費確定完稅價格。
(二)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確定。由海關根據貨物的成交價格、在中國境內出口地點裝貨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和保險費確定。出口稅不包括在完稅價格中。
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是指貨物出口時,賣方為出口該貨物而應直接和間接向買方收取的總價格。
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無法確定的,海關應當按照下列順序估定完稅價格:
(壹)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出口到同壹國家或者地區的相同貨物的成交價格。
②同時或者大約同時向同壹國家或者地區出口的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
③按照下列各項之和計算的價格:在中國境內生產相同或者類似貨物的材料和加工成本,通常的利潤和壹般費用,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運輸及相關費用和保險費。
(四)以合理方法評估的價格。
4.稅收計算方法
關稅的計稅方法是以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或者貨物數量為基礎,按照規定的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采用從價、從量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計算征收。稅款計算公式為:
從價計稅金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按數量征收的應納稅額=貨物數量×單位稅額。
海關對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進口環節征收的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