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加運費(CFR)、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CIF)賣方負責簽訂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目的地並支付運費,但貨物的風險在出口國交貨地點由賣方轉移至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買方承擔。因此,它們都屬於裝運合同,而不是到貨合同。c組術語和f組術語屬於運輸合同。
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縮寫為CFR),術語成本加運費的原始縮寫是C & amp這是壹個傳統的、常用的國際貿易術語。采用這壹貿易術語時,賣方負責訂立運輸合同,在裝運港將貨物裝船,並按照銷售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但是,貨物在轉運港越過船舷後的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事故造成的壹切額外費用由買方承擔。這不同於FOB術語。
成本保險加運費指定目的港(CIF)“成本保險加運費”是壹個傳統的、常用的國際貿易術語。采用此貿易術語時,賣方不僅要承擔與“CFR”相同的義務,還要負責貨物的運輸保險並支付保險費。但賣方的義務僅限於最低的保險範圍,即平安險,至於貨物的風險,與CFR和FOB的風險壹樣,都是在船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FAQ = FAQ Questions在中文中的意思是“常見問題”,或者更常見的說法是“常見問題”。
賣方根據買方提供的樣品復制買方確認的樣品。這種樣品稱為“回樣”或“回樣”,也稱為“確認樣品”。
以品牌名稱或商標買賣是指利用品牌名稱或商標來表示商品質量的交易。部分商品質量穩定,在市場上建立了良好的商業信譽。他們的商標號本身就代表了壹定的質量水平,可以用來表示商品的質量。即使合同中沒有規定具體規格,賣方也必須按照該品牌或商標的通常質量交付貨物,否則不僅構成違約,也是出賣品牌。所以在這種方式交易時,作為賣家,壹定要註意保證發貨質量,以維護品牌產品的信譽;作為買家,防止假冒產品,為了安全起見,除了商標和品牌的規定,有時候還會明確壹些主要的規格,以維護自己的利益。
壹些商品,如機電產品、儀器、成套設備等。結構復雜,對材料、設計、工藝等要求嚴格。,而且它們的好壞很難用幾個指標來表達,它們的使用方法也無法用簡短的文字來說明。對於這類商品,質量壹般用附有圖紙、照片和各種數據的說明書來表示。這種方式的交易叫做根據指令買賣。
按說明書買賣時,賣方交付的商品質量必須符合說明書規定的各項指標。但由於這類貨物的技術復雜性,有時即使貨物的各項指標與表面上的規格完全壹致,也不壹定能達到設計所要求的性能。因此,在采用這種方法時,應註意合同中除了說明書的內容外,還應訂立質量保證條款或技術服務條款。比如可以規定“賣方保證其商品的質量在壹定期限內符合規格和性能,如果發現質量低於規定,或者零部件的工藝質量差,或者材料存在隱患造成缺陷,買方有權提出索賠,賣方有義務消除缺陷或者更換有缺陷的商品或者材料, 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壹切費用”,或可采用類似條款保護買方利益不受損害。
出口商在用文字或圖紙描述商品質量時,有時會寄壹些參考樣品給對方,以便客戶對商品質量有更好的了解。但這與“憑樣品買賣”不同,因為這種參考樣品是作為賣家的宣傳介紹,僅供對方決定購買時參考,不作為發貨時的質量依據。當然,出口商在寄樣品時也要註意與未來出口貨物接近或大體壹致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