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遺產繼承案件收費標準是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1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照。2、5%交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照2%交納,5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交納,10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交納。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五條 案件受理費(壹)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壹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壹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壹交納;(二)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壹百元;(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壹元至五十元;(四)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1、不滿壹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過壹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3、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4、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5、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壹點五交納;6、超過五十萬元至壹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壹交納;7、超過壹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五)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壹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交納: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元至三十元;2、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四百元;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壹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七)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五十元。八)破產案件,按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