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以個人為商標申請人需要滿足的條件
1、自然人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2、兩個以上的自然人可以***同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的專用權。
二、註冊的商標需要滿足的條件
1、商標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視覺不能感知的音響、氣味等商標不能在我國註冊。
2、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
標誌本身固有的顯著性特征,如立意新穎、設計獨特的商標,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征,如直接敘述商品質量等特點的敘述性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第二含義”商標註冊。
三、個人註冊商標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及相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復印件。持有護照的,需護照復印件。
2、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有固定書式),並在指定位置簽名。
3、商標黑白圖樣6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在5x5厘米至10x10厘米之間。若指定顏色,交著色圖樣6張,附黑白圖樣1張。
4、個體工商戶可以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字號名義申請註冊商標。
5、自然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如果個人註冊商標滿足以上條件並且準備好指定的材料,那麽就可以開始進行商標註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