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商標轉讓是受讓人通過支付壹定的轉讓費,從轉讓人即商標註冊人處獲得選定商標的壹種方式。這種方式通常需要簽訂合同,並經商標局的審核員審核通過,才能真正取得商標的所有權並投入市場。
但是商標轉讓在個別情況下會出現壹些問題。這時候企業要想好對策,爭取盡快取得商標的所有權,不出任何問題。我們來看看普遍遇到的問題。
(1)商標立即失效。
商標轉讓過程中,有效期可能只有1-2年或幾個月。購買此商標後,需要立即續展。當然,受讓方在此之前需要熟悉商標信息,以便在轉讓前查明商標的有效性並督促轉讓方續展;
②商標的含義與其類別相反或無關。
壹個好的品牌名稱,消費者看到後會立刻聯想到自己需要使用的商品,這樣兩者就能起到品牌推廣的效果。所以,首先要看品牌名稱是否與所售產品相關;
(3)商標可以少用商品。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註冊商標時沒有很好的考慮註冊的保護性或者駁回了某些類別。比如壹個化妝品商標,只能用在“面膜”這個小類上,不能用在眼影、口紅等其他化妝品上。這壹來對於商標保護來說很狹隘,二來他人在其他領域使用商標對企業本身也有壹定影響。
但如果是馳名商標,就不用擔心這個了,因為它有所有品類的保護,所以不用擔心其他品類被別人使用。
(4)商標組合註冊,各部分不匹配。
商標組合註冊雖然便宜,但不利於商標的審批。不僅如此,各要素的獨立註冊更有利於商標價值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