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註冊 - 專利和商標的保護期限以及它們的異同

專利和商標的保護期限以及它們的異同

法律主觀:

專利和商標的保護期限以及它們的異同如下: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而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相同之處包括:均為無形的財產,且均具有專有性、地域性特征等。不同點: 1、申請機構不同。專利應當向專利行政部門申請,而商標需要向商標局申請; 2、保護期限不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