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人名義商標加急:身份證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清晰的商標標識、申請書、委托書;公司名義商標加急:營業執照復印件(空白處蓋章)、清晰的商標標識、申請書、委托書。申請遞交後正常需要3個月的形式審查期,加急以後7-10個工作日就可以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了 形式審查完畢後,就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這個階段大概需1年到1年左右 如果實質審查合格,就進入公告程序(這個期間是3個月,也叫異議期間);公告期滿,無人提異議的。就可以拿註冊證了。現在整個過程下來大概需要1年半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三十五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註冊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商標局做出準予註冊決定的,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商標局做出不予註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商標評審委員會在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復審的過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權利的確定必須以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或者行政機關正在處理的另壹案件的結果為依據的,可以中止審查。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恢復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