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未註冊商標及誤認標識的法律風險
我國商標保護采用註冊原則,未經註冊的商標不具有專屬權利,被他人使用時,無法進行權利保護;而且當他人搶先註冊後,還可能面臨著企業將不能繼續使用商標或標識的風險。該法律風險造成的損害不僅使企業投入的各種品牌建設付之東流,而且企業重新樹立品牌需要大量的費用投入。因此,被他人搶註商標的法律風險對於企業屬於高風險。
法律禁止將通用名稱註冊為商標。不少行業都有本行業通行的壹些說法,而這些說法從商標註冊角度看並不屬於通用名稱。企業在使用某些名稱時,特別是已經具有壹定通用性的名稱作為標識,應當仔細甄別其是否屬於通用名稱,能否註冊商標。誤認標識為不能註冊商標的通用名稱,將貽誤企業申請商標註冊,而且這種誤認的法律風險對企業經營者屬於隱性法律風險,在實際產生法律危機之前很難重新識別。
二、未充分行使商標申請權利的法律風險
根據商標審查的結果不同,各國法律都規定了嚴密的審查程序。我國商標法規定了兩審終審制。第壹審由商標局審查。商標局認為申請人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的實質內容不符合商標法規定,作出駁回商標申請的通知。申請人對於商標局駁回申請的理由和引證的法律條款,沒有不同意見的,商標局的審查結果即為終結。如果申請人不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則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三、商標申請戰略與法律風險
商標戰略是制定者為了本身的長遠利益和發展,運用商標制度提供的法律保護,在非技術性因素競爭和市場競爭中謀求最大經濟利益,並保持自己非技術性競爭能力優勢的整體性戰略觀念與謀略戰術的集成綜合體。商標申請戰略作為商標戰略的分支,是為了實現商標戰略的整體目標,在商標申請活動中,根據實際需要綜合考慮不同的商標註冊時間、申請類別、商標文字和圖形等因素的影響,確定總體申請方案。
1、註冊商標時間安排及法律風險
商標從申請到核準註冊,壹般需要較長時間,從各國規定來看,短的需要壹年左右時間,長的需要幾年時間。不少企業創立品牌時,往往采取先投放市場,根據實際市場效果再決定是否註冊商標。隨著企業品牌知名度的上升,被他人搶註的法律風險日益增強。另外商標註冊周期較長,企業從申請到獲得註冊商標過程中,可能由於商標在社會的實際使用,而被他人仿冒、惡意註冊類似商標等。由於此時企業仍不具有商標專用權,無法禁止他人行為,商標被惡意行為淡化的法律風險顯而易見。
2、缺乏防禦性商標註冊的法律風險
缺乏防禦性商標註冊的法律風險主要有:
(1) 近似或類似商標被他人搶註的法律風險。在同壹類別的商品中,存在多個近似或類似的商標,將直接導致商標權淡化。雖然法律規定不得註冊與他人註冊商標相混淆的商標,但法律規定的混淆比通常理解的類似或近似更為狹窄,這使商標淡化的法律風險客觀存在。
(2) 相同商標在不同類別被搶註的法律風險。商標法裏,只有馳名商標能夠跨類別限制他人的商標註冊。而馳名商標的認定是復雜的,多數商標在獲得馳名商標認定前,已經具有較高的知名度。他人在其他類別註冊相同名稱商標,會導致企業商標權淡化,不僅影響企業形象,而且還限制了企業跨行業發展。另外商標在不同類別歸屬多個法律主體,該商標則很難再獲得馳名商標認定。在缺乏防禦性商標註冊的法律風險中,該風險比類似或近似商標的法律風險更為嚴重,甚至可能直接導致企業整個品牌戰略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