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商標是通用許可?
商標使用壹般許可是指商標註冊人授權他人在約定的期限、地域和方式使用其註冊商標,可以自己使用該註冊商標,也可以授權他人使用。由於篇幅所限,如需詳細解答,建議咨詢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授權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商標使用許可情況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予以公告。未經備案,不得將商標許可用於對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