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沒有強制鑒定要求的其他的狀況相近,日本銀器上通常只有責任者和成色兩種標記,即便有可取下的部件(如壺蓋、盒蓋),壹般也僅在主體上打壹組標。但在有些制品上我們還是能發現產地信息、造幣局品位證明記號,以及特殊的美占時期標誌等。
但明治中早期制品、皇室儀典贈品中有相當數量完全無標,出品人和材質說明最多只能在原包裝上找到。壹些金工師,如中川凈益、壹鶴齋等的作品大多只有作者名款,不標材質。而各類商店、百貨店卻正好相反,許多商品上只帶材質或純度標記,其他信息則寫在盒上或印在標簽和內附宣傳資料上。
1.責任者標誌
在日本金銀制品上,責任者的款識(“刻印”)又能分為出品人標誌和工匠名款兩類。出品人是洋商的話,會直接用英文名,日商則有時用日文名,有時用對應的日語拉丁化表示法。比如サムライ商會多用“SAMURAI SHOKAI”,也有少數打“サムライ”款。
壹般而言,只帶由假名和漢字組成的標記的器物多為內銷或下賜品,而由西文和數字組成的標誌則主要用在外來器型上。不過也不乏壹些例外,比如橫濱外銷商的產品也有只打諸如“武蔵屋 純銀”款而無任何英文標識的。
而不少美術品店、鐘表店、百貨公司等出品的西式銀器,其客戶中本土和歐美人士皆有之,標誌也是土洋會雜,時西時漢,時而兩者***存。
實際上除了サムライ商會特意在名稱中用片假名不寫成“侍商會”外,其他日本內資商家的名稱幾乎全由漢文構成。在“二戰”前,漢文名款多為豎排,橫排較少而且幾乎全部自右向左書寫,20世紀五十年代以後從左至右橫向排列的逐漸增多。
出品人標誌還可以是印章型的,以篆刻式為主,也有楷書體的。商行名稱末尾有時還會帶“造”“制”或“謹制”字樣,即便其僅為經銷商而非實際的生產者,例如“鴻池造”“大関制”“玉屋謹制”等。使用“謹制”這壹措辭有時暗示該物件為皇族、貴族定制品。
用商標或圖案標記的也有不少,多數是大正以後的產物,例如服部時計店的飛鳥、三越百貨店的圓圈中的越字,山崎商店的五角星中的大寫字母“S”等,有些標誌上甚至只有商標,不帶店名。
日本金屬工藝品上常能見到金工師的簽名,通常以豎排行書體直接刻在作品上且置於主體裝飾圖案的左下角——這是因為圖案大都從右側開始,反之則會出現在右下方。這種簽名壹般僅為名字部分,較少使用全名。
單刻姓氏的就更少了,或許實際上是出品商標誌的壹種特殊形式。若作者為雕金師,其最常見的刻銘格式為名字另加壹“刻”“刀”或“鐫”字,如“光山刻” “光春刀”(桂光春)。
以琺瑯、貼焊、捶鏨為主要表面裝飾工藝沒什麽刻工的器物,則壹般會加“造”或“作”字,如“忠久造”(松尾忠久)“壹信作”。也有不帶任何修飾文字的署名,如單單的壹個“正秀”。
鑄金師的名款往往在制造模具時就已設計進去,會與作品壹同鑄造出來,不過也有另行刻加的。對於使用鋼印打款的金工匠人,比如壹些釜師,如果某件作品不是由他們自行售賣,而是通過某個商店經銷的,可能會同時帶兩者的印記。
有些匠師還在名字下加花押和篆章,主要流行於幕末至大正時期。這種花押的形式起源於我國古代,在近代日本仍有沿用。在美術作品上通常緊接名款出現,有壹定的防偽作用。有些用鋼印打款的工坊也有類似做法,比如平田重光家就常用“重光”加花押構成的標識。
以“口打出”工藝聞名的釜師北村靜香及其弟子木村節三、松本治三等人的標誌則幹脆就是單單的壹個花押字。工藝師的篆章在銀器上較為罕見,其他金屬制品中用得更多些,有直接刻上的、有用鋼印打的,也有通過局部鍍金或錯鑲技法添加的。
章上的文字內容可以是姓名,也可以是字號甚至閑章。比如海野勝瑉號芳洲(常在作品上刻 “芳洲迂士勝瑉”,晚年有時會署“芳洲叟勝瑉”),曾用“芳洲生”印。加納夏雄70歲以後的幾件作品上所加的“古稀叟”印則是閑章例子。
“二戰”後的進駐軍向制品,尤其是小銀器上,大多不帶出品人標誌,這種情況在批量制品(如調料盒、紀念勺)上最為普遍,相關信息壹般在包裝物上,沒有了盒子,便無從判別。但在有刻鑲工藝的產品,特別是煙盒、雪茄箱、酒盞、花瓶等有較大施展空間的器具上,即便不打經銷商款,壹般也會刻有雕金師的簽名。
2.材質與成色標誌
明治初期及更早以前的日本內銷金銀器多不標材質,最多在包裝箱上書寫品名時提及。世代襲名(即家元制)的金工師作品、銀底鑲嵌其他合金材質的器皿,以及銀胎的芝山螺細鑲嵌物,也大多如此。
橫濱各出口商行從壹開始就普遍使用英文材質款,昭和時代進壹步擴展到鐘表首飾店和百貨公司的產品上,有“SILVER”“STERLING”“STERLING SILVER”“PURE SILVER”等。
漢文的材質標記在明治時期也已有之,大正以後逐步普及。主要是“純銀”和“銀制”兩種,偶爾還能看到三字的“純銀制”,以及更少見的“銀”“純”單字款。大致從昭和年間開始,純銀器、鍍銀器漸而統稱銀制品,因此也有人將“銀制”款用於鍍銀器件,戰後初期尤多,以作為銀器的代用品。
但若為知名商號所售,則通常可認定是實銀的。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新產品中帶“銀制”款的則基本全為純銀制造,畢竟此時日本人已較為富裕,玩文字遊戲來誆些小錢實無必要。漢文成色有時還會與出品商名合並在壹起作為壹個標,例如“純銀服部制”等。
日本銀器中表示純銀的常用詞還有“南鐐”和“精銀”,它們通常出現在傳統制品的包裝箱上,以款識形式打在器具上的很少見。南鐐壹詞可能源於我國古時壹處白銀產地(南挺),在日本,它起初代指從海外輸入的品質精良的白銀,至室町末期及安土桃山時代,逐漸演變為對所有成色足質量好的白銀的雅稱。
德川幕府自明和9年(1772)起曾數次發行的壹種銀制輔幣與之同名,每枚背後均註有文字“以南鐐八片換小判壹兩”。壹兩等於十六朱,因此這實際是壹種二朱銀幣。江戶晚期新造的同類貨幣已經直接改稱“二朱銀”,但因南鐐壹詞古雅,至今不少金工師在為茶道具、日本酒器及祝儀用具等傳統類型作品命名時,都偏愛以之代替“純銀”之類過於直白的字眼。
“精銀”的語源也在我國。宋末元初人周密所著之《癸辛雜識》中稱:“銀之品,有紋如羅甲者,有松紋者,有中窪而郭高者,皆為精銀,其絕品則色青。”該詞在元曲中亦時有所見,同樣表示純度高的白銀。
1920年以後數值型純度標記愈發流行,“二戰”後的外銷器則十之八九都帶千分比成色值。最常見的是950,也有925、970、980、990、995、997、998、999,甚至1000—日本可能是極為罕見的壹個長期使用1000和24K之類實際無法達到的理論純度數值的。
在真空鑄和離心鑄這類現代工藝未登場之前,高純度白銀由於其材質特性,並不適合鑄造,鑄銀制品因此會使用成色略低的原料。比如內島市平(青鳳)所做香爐、擺件上的標記通常為“銀900”或“銀925”。除千分比外,百分比及小數形式的純度也偶爾可見。
壹些長崎產的攪拌勺、掛墜等打84標,比較奇怪。長崎作為從幕末閉關鎖國時代就保持有限開放的通商口岸,有外銷銀器出產實屬正常。此類制品皆為壹體鑄造成型,再局部刻花裝飾,因此成色較低也是可以理解的。
至於為何選用“84”這壹數值,想來應與俄國的影響有關,具體情況尚不明確。帶84款的鑄銀器件並不多見,很可能為當地個別廠商的產品。
英文材質常與純度數值相連,形成諸如“SILVER 950”“STERLING 950”壹類的標記。這些大多是“二戰”後制品,以煙盒最為常見,多不帶責任者信息。根據尚存的包裝、宣傳卡來看,出品人以那幾家大百貨公司和鐘表、美術品、貴金屬商店為主。
西文和數字款通常用陰文,而漢文材質標記的情況則比較復雜,“二戰”前以陽文為多見,字形上以篆書和較粗壯的楷書為主,不少是手寫體風格的,文字基本上都為豎排或從右至左的橫排。
“二戰”後使用陰文細線體的逐漸增加,且以至左向右橫排為多。20世紀七八十年代後的新作,所用“純銀”“銀制”款不少為規整的印刷字型,非常近似電腦用字(明朝體),這反應出打款方式和鋼印制作工藝的變化。不過襲名金工師常沿用本家系歷史上的刻銘、印戳的風格與形式,也有壹些新出道的釜師、銀器工藝師仿用傳統形制的“純銀”標。
5.造幣局品位證明記號
日本是少數設立過鑒定制度的亞洲,它的官方貴金屬檢驗機構為造幣局,因此相關標記被稱為“造幣局品位證明記號”,目前由代表出產國的日章旗和菱形外框中的千分比純度值這兩個符號組成。
自1928年以“大藏省令第十二號”的形式公布以來,制度細節曾多次修改。最後壹次修訂是在2012年4月,為合乎國際標準,將所有的1000純度值改為了999。
自鑒定體系在日本建立以來,在大多數時期內送檢打標都是自願的,而非產品能上市交易的先決條件。因此這個標誌在造幣局自制的器皿和紀念章上用的最多,比如為政府機關加工的用於贈送給就職滿壹定年限的公務員、警察、消防員的銀質酒杯,以及造幣系統內部和相關組織(如泉友會)所需的紀念品等。
其他商家也有壹些打過此標識的產品,其中不少可能也是有背景的定制品。
6.外國鑒定標誌
日本銀器上的外國鑒定所標記難得壹見,遠少於帶此類記號的中國銀器。打有英國進口標的占了其中的大多數,也看到過瑞典進口標。還有少量關節可以活動的銀制動物擺件(“自在置物”)和容器帶西班牙標,它們基本上都是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