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提交申請、說明書、摘要和權利要求書。
2、專利管理部門在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的十八個月內,進行初步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公布。
3、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對通過實質審查的,頒發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提交專利申請的形式:
申請人應當以電子或者書面形式提交專利申請。
1.申請人以電子文件形式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辦理電子申請用戶註冊手續,並通過專利局專利電子申請系統向專利局提交申請文件和其他文件。
2.申請人以書面形式申請專利的,申請文件和其他文件可以當面遞交專利局受理窗口或者送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以下簡稱專利局受理處),也可以當面遞交當地專利局代辦處受理窗口。
目前,專利局已在北京、沈陽、濟南、長沙、成都、南京、上海、廣州、Xi安、武漢、鄭州、天津、石家莊、哈爾濱、長春、昆明、貴陽、杭州、重慶、深圳、福州、南寧、烏魯木齊、南昌、銀川、合肥、蘇州、海口、蘭州和太原設立了代表處。
國防知識產權局專門受理國防專利申請。
參考以上內容: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申請相關事宜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