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卷煙的形成、發展與消亡,與我國政治、經濟形勢發展緊密相連,手工卷煙在不同時期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早期是機制卷煙的補充商品,抗戰時期是難民的主要經濟收入,解放以後,又作為假冒劣質卷煙的主要根源。卷煙屬於高稅、高利產品,手工卷煙特定的生產條件和組織結構,導致其具有偷稅漏稅、侵權假冒、幹擾機制卷煙正常發展的性質。民國時期,國民政府多次明令對手工卷煙采取限制、控制以及禁止的措施,但都沒有達到目的。解放以後,經過人民政府不斷治理整頓,實行專賣管理和打擊清理,才使手工卷煙逐步消亡。
壹、手工卷煙業的形成
中國人用紙裹煙絲吸食的習俗由來已久,但是用紙將煙絲卷成圓柱體形狀吸食,則是手工仿制機制卷煙。清代末年,這種仿制的手工卷煙出現在沿海通商口岸的上海、廣東等地。光緒二十五年(1899),商人範善慶在上海創辦了手工卷煙作坊範慶記。這個作坊脫胎於旱煙刨絲作坊,所用煙絲即旱煙絲,卷紙按規定尺寸切成,用壹個小木盤插壹根連接帆布的小木棍作為卷煙器,操作時將卷紙放在帆布上,在紙上放些煙絲,用手推木棍,即可卷成壹支支卷煙,再將卷煙按50支或100支裝盒出售,這種煙沒有牌號。卷煙作坊多數為女工,最多時雇傭50余人,日產卷煙5萬余支。除範慶記外,上海還有許昭記、成昌等數家手工作坊。手工卷煙設備簡單,制造成本低,每箱成本百元錢,僅為英美煙公司卷煙成本的1/10左右。產品除在上海及江浙地區銷售外,還遠銷福建、廣東、廣西等地。
隨著卷煙的傳播,手工卷煙生產由沿海城市向內地發展。
中華民國成立後,手工卷煙生產有了發展。最初主要集中在豫魯皖烤煙產區。當時隨著英美煙公司在河南、山東、安徽等地試種烤煙,這些地區的農民利用自產烤煙的殘次煙葉,開始了手工卷煙生產。
河南省由於烤煙種植面積大,豐富的原料資源,為手工卷煙生產提供了不斷發展的物質基礎。1917年,許昌居民劉憲章使用推煙鬥卷紙煙。翌年,辦起劉記卷煙作坊,雇傭20名工人,使用10個推煙鬥,是河南早期的手工卷煙作坊。隨後出現了大量的手工卷煙生產,其中1927年許昌地區手工作坊達到360家,手工推煙鬥700多個,年產卷煙3萬箱(5萬支);1923年~1936年鞏縣回郭鎮各村***發展80多家,日產量4~8箱;1931年,鄭州發展到500多家,從業人員約2500人。此外平頂山、漯河地區也有。產品銷售除本省外,還運往西北地區。
山東省手工卷煙集中在濰坊和濟南。濰坊的手工卷煙興辦於1914年,系本城居民莊兆富開辦的作坊。最初使用手工推子推煙絲,過了兩三年,從青州齊魯鐵工廠造了壹部鐵制切絲機。從此壹面卷煙,壹面切煙絲,生意紅火起來,不久發展到城北張家莊,使濰坊地區手工卷煙戶達到二三十戶。濟南市最早的手工卷煙作坊是興辦於1931年9月的華順成,其雇傭了兩位從河南學習卷煙的技師範海和侯瑞貞,由於經營不振,於次年5月停辦。此後又有成安煙公司、孟廣忠作坊,***計26家。1935年,領有登記證的達到121多家。所有卷煙均銷在本市。
安徽省手工卷煙集中於鳳陽、蚌埠、蕪湖地區。二十世紀二十年代,鳳陽壹帶貧民開始了手工卷煙,使用木推子,壹次出4支,每天可卷2萬支左右。手搖卷煙機試制成功後,每小時出煙6420支。不久,蚌埠源昌號制造了手搖卷煙機,非常有名。早期手工卷煙作坊較大的有蕪湖公園路大中公司,1931年有雇工92人。
手工卷煙成本低廉,適宜廣大低收入的人群吸食。與此同時,除了豫魯皖地區以外,廣西、廣東、福建、貴州、雲南等地手工卷煙也都形成了規模生產。
二、手工卷煙的發展
卷煙工業主體英美煙公司、南洋兄弟煙草公司等企業集中在上海、天津、青島等沿海地區。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以後,這些地區相繼淪陷,導致機制卷煙不能輸入內地,內地缺乏正常的卷煙供應。為此手工卷煙應運而生,發展很快。其主要發展區域在尚未淪陷的國民黨政府統治區,即雲南、貴州、四川、廣西、廣東、福建、浙江、江西、湖南等地。這些地區本身存在煙葉的資源,壹方面由本地居民加工生產;另壹方面由外來的難民開辦,形成壹支龐大的戰時產業。抗戰時期的各地手工卷煙發展各不相同,大致有兩種情況。
第壹種情況,由於卷煙供應緊缺,省內居民利用當地的煙葉資源就地組織手工卷煙作坊,加工出售。
浙江 以韓嶺烤煙和新昌、嵊縣、平陽曬煙為原料的手工卷煙發展迅速。杭州、紹興、臺州、麗水、金華、衢州等地紛紛設廠制銷。1940年6月,浙江省財政廳訓令各區縣,實施國民政府頒布的《管理手工卷煙廠暫行辦法》準許商民集資雇員設廠和組織手工卷煙廠社。全省手工卷煙廠戶達數百家。
廣東 省內手工卷煙主要利用南雄煙葉的便利條件,在曲江、南雄、連縣、潮州、梅州等地辦起了數十家手工卷煙廠。
福建 福州、林森、長樂、連江等縣有著傳統的手工卷煙作坊,1937年以後,漳州、龍巖、霞浦、古田也開始了手工卷煙。進入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手工卷煙廠坊遍布全省。據統計1934~1949年,福建手工卷煙廠坊發展到500家,生產1000多個牌號。
雲南 1944年,隨著烤煙擴大種植面積,卷煙銷量增加。昆明地區相繼開辦了開羅、大寶光、廬陽、精精、天成等煙廠。1946年,手工卷煙由省城向昭通、玉溪等縣城發展,戶數由幾家發展到幾十家。
第二種情況,由於大量的淪陷區難民湧入,特別是安徽、河南、山東、浙江、江蘇壹帶的難民,原在家鄉從事手工卷煙。到了大後方後,借以手工生活。最初生產的卷煙多為無牌號的白紙包裝的卷煙,出售價格隨行就市,時稱“難民煙”。國民政府頒布的《管理手工卷煙廠暫行辦法》後,商人們開始組織難民成立手工卷煙廠坊,於是逐步走向正規。
貴州 大批難民和傷兵湧入貴州,難民中不乏有手工卷煙技術者,利用貴州當地的烤煙制作卷煙。後來這些難民在岑鞏縣、畢節縣、黃平縣以及貴陽市都開辦了手工卷煙作坊,形成了規模。以後本地人見手工卷煙有利可圖,也開始加入這個產業,當時僅福泉、甕安、貴定、龍裏4縣就有100余戶手工卷煙戶。貴陽市也是手工卷煙生產集中地,1941年,有手工卷煙廠17家;1943年增至40家;1944年增至45家。
廣西 難民帶來了手工卷煙技術和手搖卷煙機,使傳統的桂林、柳州、梧州的手工卷煙業迅速發展。桂林市1938—1944年,新建煙廠41家,使本市煙廠達到66家,有木制手工卷煙機267臺,從業人員699人,年產卷煙730084條。柳州1938年—1941年,手工卷煙發展到26家;1944年達到40余家。此外梧州、武鳴的手工卷煙也有發展。1944年,桂林、柳州等地相繼陷落,廣西各地手工卷煙廠紛紛遷到四川、貴州地區。
四川 手工卷煙比較集中在秀山、平凱、酉陽、黔江、萬縣等地,開設的廠坊達數百家。例如萬縣手工卷煙作坊1937年只有24家,1938年達到52家,而到1942年達222家。手工卷煙作坊多為安徽、江蘇、浙江的難民所辦,其中較大的有黔江縣王錦記卷煙廠,由安徽難民集股開辦。該廠雇傭工人70人,有木制卷煙機20臺,日產卷煙3—4條。
江西 在抗戰以前,鮮見手工卷煙。抗戰爆發後,難民利用省內煙葉卷制無牌的難民煙。手工卷煙作坊分布在景德鎮、撫州、新余、吉安、贛州壹帶,***計400多家,其中撫州地區有300余家,尤以臨川、南城、南豐3縣最多,卷煙牌號達數百個。
湖南 抗戰時期的手工卷煙集中在長沙、郴州、常德、婁底、湘西邵陽地區,達數百家,多為難民所建。其中最多的地區為湘西地區,1943年,全地區為159家。最大的手工卷煙廠為長沙華中煙草股份有限公司,雇傭工人多達1000余人。
抗日戰爭時期,淪陷區內的傳統手工卷煙產業基地河南、安徽、山東等地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由於國民黨統治區卷煙供應緊缺,壹部分手工卷煙戶流亡到西南壹帶的大後方,在當地建立手工卷煙作坊;而留下的手工卷煙戶仍然從事卷煙生意,通過各種渠道流入國統區。河南省有數千手工卷煙戶,手搖鐵機數百架,從業者20000余人,日出卷煙3000萬支有余。洛陽、許昌是手工卷煙戶比較集中的地區,其中許昌鞏縣的回郭鎮從業近1000戶;洛陽城南的潘寨作坊“義和”比較著名,壹架手搖鐵機每月可出卷煙70-90箱。產品除供應當地外,主要向陜西、甘肅行銷。安徽的手工卷煙分布較廣,尤其產煙區更為普遍。蚌埠小手工卷煙廠坊最多時達到340家;日產卷煙200箱,品種100個。1937年,阜陽開始生產手工卷煙,到1940年有廠坊500多家,零星卷煙戶數千。省內較著名的企業為壽縣長淮手工卷煙社和阜陽宏達手工卷煙廠。山東的手工卷煙以濰坊比較集中。日寇占領初期,手工卷煙發展很快,1940年已由最初的20多戶發展到400多戶。次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因日本軍接管了青島英美煙公司,開辦日資青島華北煙草株式會社,對卷煙實行統治,手工卷煙受到排擠。此後濰坊地區登記註冊的有150戶,實際開業的僅有52戶。
抗日戰爭時期,各地的手工卷煙發展的不平衡。國統區受戰爭影響,機制卷煙緊缺,導致手工卷煙發展較快。1943年4月7日,國民政府財政部煙類專賣局曾對1942年國統區各省手工卷煙作過廠數、產量的統計,具體見表1:
表1:1942年各省手制紙卷煙廠及產量表
(資料來源:根據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存煙類專賣局三-1811案卷整理)
從上述國民政府官方統計數字看,與各省的實際情況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抗日戰爭勝利以後,交通恢復,卷煙市場逐漸復蘇,但各地的情形不盡相同。最初,沿海地區由於國內卷煙廠受到戰爭的破壞,卷煙供應比較緊張,導致大量的美國卷煙湧入。手工卷煙銷路比較窄,消費者局限於城市下層市民和農民。各地手工卷煙行業呈現不景氣的狀況。1946年8月29日《經濟周報》刊載的張逸賓《搶救當前中國卷煙工業》壹文中寫道:“廣州於抗戰勝利後,原有大小卷煙廠69家,現因走私舶來品大量湧入,致使煙廠率先陷入崩潰,69家中,茍延殘喘者僅10余家而已。……潮汕、梅州壹帶,原來50多家卷煙廠亦已多數關閉,余下僅有10多家土制卷煙廠,銷路大受打擊。只有銷給下層市民或農村。曲江卷煙廠亦紛紛倒閉,所余十多家亦前途渺茫。”內陸地區,由於沿海地區卷煙和外國卷煙的逐步進入,當地物價上漲,卷煙銷量銳減。壹些難民所辦的煙廠紛紛停業返鄉,城市中的手工卷煙廠坊都自行解散或遷入各縣繼續生產。如興盛壹時的湖南湘西手工卷煙開始冷落,只有少數業主繼續經營;貴州省貴陽市手工卷煙業大量外遷,使相對閉塞的銅仁縣城的手工卷煙業有了發展。
經過壹段時間,烤煙、曬煙原料采購及卷煙產品銷售渠道恢復通暢,手工卷煙也開始恢復。1946年,廣西柳州的煙廠增加到30余家,宜山有4家。貴州的貴陽手工卷煙廠坊恢復到22家。浙江全省開工制銷卷煙的大小廠家100家,半機制、手工卷煙廠集中在寧波、溫州、臺州、衢州、麗水等地,各廠有木機5~6架,雇工5~6人,月產卷煙5萬支。山東的手工卷煙在濰坊、益都、淮安、昌邑、壽光等地再次興盛,僅濰坊城關就有500多戶。但是好景不長,隨著英美煙公司、南洋兄弟煙草公司以及民族資本的煙廠復工與興辦,手工卷煙再次受到影響。浙江寧波、溫州、衢州、臺州的手工卷煙廠坊大多關門;紹興、麗水的手工卷煙廠坊全部停業或關閉;金華、蘭溪兩縣新近開設的24家手工煙廠關停了19家。其中開工最長的14個月,最短的僅2個月。貴州省貴陽市的手工卷煙1948年尚有6家,到了1949年已無手工卷煙廠了。
這壹期間,解放區的手工卷煙發展很快。當時內戰爆發,交通堵塞。解放區壹方面面對國民政府的經濟封鎖;另壹方面解放區還對美國煙和國統區生產的卷煙實行禁運。為實現生產自救,晉察冀、晉冀魯豫、陜甘寧等解放區境內開設了數百家煙廠。據1948年10月4日《石家莊日報》消息:“(石家莊)解放以前沒有壹家私人煙廠,那時候流行的是“咖啡”、“米許林”之類的頑美煙,解放後禁止頑美貨入境,手工卷煙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至九月份為止,全市手工卷煙廠已有103家,約有卷煙匣300個,男女工人600余人,每天壹個匣子卷煙10條左右,每月***出煙89944條(每條10盒,每盒20支)。”
三、手工卷煙的消亡
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國民經濟處於調整恢復階段,加上城鄉交流困難,人民購買力相對低下,而手工卷煙成本低、納稅稅額低(當時手工卷煙稅額低於同級機制紙煙約30%)。機制卷煙銷售受到影響,手工卷煙形成壹定的市場。貴州全省有手工卷煙戶600余家,職工
3000余人,每月最低產量500~1000箱,就地銷售。江蘇的南京手工卷煙戶集中,1948年冬天達到10000戶。建國以後發展很快,產量已超過機制卷煙。當時南京的手工卷煙戶合法登記的有488戶、申請登記的54戶、臨時登記的50戶、合計597戶。
登記的木機1290部,工人2685人。安徽各地的手工卷煙規模都很大,據滁縣專區1950年上半年統計有5000多手工卷煙戶。河南1949年初,登記的手工卷煙戶1476戶,年產量約1.7萬箱。
據1950年6月,食品工業部召開的首屆全國卷煙工業會議各地代表統計全國不完全統計有手工卷煙戶15279戶,每月產量13314箱。具體各大區分布情況見表2:
表2:1950年6月全國手工卷煙戶統計表
(資料來源:輕工業部首屆全國卷煙工業會議文件草案。)
由於手工卷煙的大量存在對卷煙工業發展不利,並影響國家稅收。各地人民政府對手工卷煙進行了規範管理。天津市有300多手工卷煙戶,為了不阻礙機制卷煙的發展,由工商局負責清理,使之全部轉產。貴州省,首先停止新開手工卷煙作坊的登記,然後將已經分散的手工卷煙廠(戶)集中壹起生產,進而組織聯合經營。經過整頓,手工卷煙戶逐漸減少。東北地區實行煙草專賣,明令取消手工卷煙。
1950—1951年,農村實行土地改革,農民分得土地,手工卷煙逐步減少。城市經過民主改革,手工卷煙大部分停產,少數發展成卷煙工廠。1950年5月,政務院和財政部頒發《專賣事業條例》,規定對卷煙盤紙、鋁紙等原材料實行專賣,進壹步限制了手工卷煙的發展。同年7月,食品工業部頒布《手工卷煙暫行辦法(草案)》。1956年,完成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所有的手工卷煙作坊、個體卷煙戶或者合營,或者取締。
1962年,貫徹《農村人民公社條例(草案)》,國家開放部分自由市場,允許社隊興辦集體副業和社員個人家庭副業,壹些老區手工卷煙廠、店、社組又興盛起來,從農村集鎮逐漸蔓延到中小城市,制造手工卷煙工具及代客加工煙絲也逐漸增多,經營手工卷煙的人員中有下放職工、居民、商販、未考取學校的學生,也有個別在職職工。生產手工卷煙所需的煙葉,多半來自集貿市場,也有商販登門送貨;所需盤紙和包裝紙多由煙廠、造紙廠、印刷廠盜竊,個別也有通過關系搞到的。手工卷煙不僅質量低廉,而且危害人民健康。為此壹些手工卷煙比較猖獗的地區,政府都予以明令禁止。1963年8月16日,中央商業部、財政部、輕工業部、商業部、供銷總社聯合發出《關於嚴格取締和禁止手工卷煙生產銷售的通知》,重申卷煙只有輕工業部所屬煙廠生產,禁止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機制或手工卷煙。對正在生產的嚴加取締,沒收卷煙物資,銷毀制造工具。
“文化大革命”期間,卷煙生產、銷售等管理工作遭到嚴重破壞,手工卷煙悄悄發展。1978年以後,由於機制卷煙產量下降,市場供應緊缺,手工卷煙趁機擡頭。特別在安徽、河南等地區,傳統的自給自足的手工卷煙戶,形成了壹些違法生產卷煙的群體。最初的手工卷煙多為無商標的自包煙,後來演變成仿制國營卷煙廠的名牌卷煙。
1982年,河南省平頂山、開封、許昌等許多地區從事冒牌卷煙生產。其中舞陽縣章化鄉26個大隊,從事手工卷煙的有24個大隊,梅灣大隊270戶,從事手工卷煙的達231戶。1984年安徽有近20個縣從事冒牌卷煙加工,有的基層鄉、村甚至成了生產冒牌卷煙的“專業鄉”、“專業村”。生產手段也由手工向半機械化、機械化發展。冒牌卷煙有“中華”、“紅塔山”、“牡丹”等名牌產品。這些手工冒牌卷煙在許多地方建立了銷售網絡。生產壹直持續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
1983年9月23日,國務院發布《煙草專賣條例》。規定:禁止以營利為目的生產手工卷煙,禁止銷售手工卷煙。1984年1月6日,國務院同意將輕工業部煙草專賣局改為國家煙草專賣局,與中國煙草總公司壹套機構。於是各地煙草專賣局在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門的配合下,開始了聯合打擊。1986年,國家煙草專賣局、工商局、物價局聯合發出《關於加強卷煙市場管理》的通知,堅決取締手工卷煙。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和國煙草專賣法》,使煙草專賣納入法制軌道。1993年,國務院發出《關於進壹步加強專賣管理》的通知,隨著煙草專賣力度的加強,手工卷煙逐步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