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註冊 - 上訴費用是多少

上訴費用是多少

由於案件情況不同,上訴費用也不同。詳情如下:

1.財產案件應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支付。

2.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不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

(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案500元繳納100元。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3.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案500元至1,000元。

4.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6.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支付50元至100元。

雙方上訴的,應當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間未預繳訴訟費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繳。

綜上所述,壹審開庭後,如果被告人不服判決,可以依法上訴。需要提交上訴狀,法院受理後也需要繳納受理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八條

下列案件不繳納案件受理費:

(壹)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或者駁回上訴的案件。

(3)不服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及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