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商標轉讓?商標轉讓是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壹方的行為。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近來我所遇到不少情形是,雙方私下簽訂轉讓協議,卻沒有在商標局提起商標轉讓申請。這裏有必要對沒有辦理商標轉讓的朋友提醒壹下風險:
壹、沒有辦理商標轉讓,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壹旦註冊人將該商標轉讓給其他人,則必將侵害您的權利;
二、原註冊人權利主體發生變化,勢必影響您的商標權利。例如,原註冊人被註銷或者自然人死亡等情形,勢必會對您今後主張商標權利造成阻礙。另外,註冊人為自然人的,如果發生離婚導致分割財產,那您註冊在其名下的商標將會作為夫妻***同財產進行分割。
所以說,商標轉讓十分重要,切不可因小失大。及時辦理商標轉讓,切實保護好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