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取得商標經銷權的,可根據實際或評估價值,通過協商或由壹方給予其他股東合理的等價價格(按股)。
對於妳說的這種情況,控股股東可以處置,但是處置後的價格要按照股份比例分給其他股東。
如果其他股東認為價值低,可以要求處置方賠償。當然,對方需要證據證明處置價格低。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