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針王”,不能註冊為商標的。理由:銀針是茶業的通用名稱,根據商標法第11條規定,不能註冊。
2、香珠銀針王,天源銀針王,是可以。理由:銀針是行業通稱,但銀針王不是行業通稱,且這三個字與香珠銀針王,天源銀針王不是近似商標,您的註冊商標僅是香珠銀針王,天源銀針王,是整體,不能分開來判斷。 所以他人仍可以用銀針王這三個字。
3、極品銀針王,貢品銀針王,具有可操作性,但是風險大,不建議您申請。
理由:我認為不是因行業通稱、缺乏顯著特征而不能註冊的原因,因為銀針是行業通稱,而銀針王不是行業通稱,存在風險的原因是:誇大宣傳、具有不良影響而駁回。所以建議您不考慮!
4、君山銀針王’ 不能註冊。理由:君山是縣級以上地名,不能註冊!
君山天源銀針王 同樣不能註冊,若您的“君山天源”字很小,商標的顯著性在 銀針王 ,而銀針王是不能註冊的!所以,同樣不能註冊!
5、商標的功能之壹:區別於同類商品和服務。不要造成消費者的混淆。同大類同小類商標中遇見包含同名情況的處理辦法,法律似乎並無明確的規定,只要不會給他人造成誤解和混淆,即使包含有相同的詞匯的,也是可以註冊的。 這點我贊成二樓“天的對面”的說法!
6、綜之,商標註冊是存在風險的,僅是品牌獲得法律屏障,其商標價值通過實際使用,不斷的提升。我倡導:品牌運營、規劃,才是企業品牌發展長久之路。“傍名牌”“擦邊球”現象,隨著國內知識產權制度的不斷完善,其路途越加艱難,與其這樣畫時間、金錢、精力去“傍名牌”還不如用它樹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呢!
希望我們***同努力,建立良好的品牌保護機制,讓知識產權領域環境更加有序!
最後,祝願您:生意興隆,品牌火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