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技術等無形資產是企業經過多年的發展積累沈澱下來的寶貴資產,是企業總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體現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資產,也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
會計準則中明確規定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版權、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商譽等。
無形資產評估的作用
摸清家底,維護企業資產的完整。
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無形資產評估成為企業資產管理的重要環節。有形資產的評估、管理、利用,多年來企業自身已成了壹套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其資產量在相關財務報告中已得到了充分的揭示。但是壹個企業到底有哪些無形資產,其價值量如何,作為企業的管理者並不清楚,形成了資產管理的盲點。只有充分揭示這部分資產的真實價值,才能做到心中有數,進而變被動管理為主動管理,使之規範化,保證企業資產完整性。
為經營者提供管理、決策依據。
無形資產價值其本質是無形資產的培育、發展情況,企業的創新能力和贏利能力,企業資源的利用狀況和利用效率、效果,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潛力,企業管理水平的高低等等。評估的過程是資產清查的過程,重點在於發現企業在資產管理、經營過程、資本結構、企業效率和盈利能力等各個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努力解決或為企業提供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有利於經營者對無形資產投資做出明智的決策,合理分配資源,減少投資的浪費。
資本運營需要,以無形資產為先導,實現低成本擴張。
企業在市場經濟中作為投資主體的地位已經明確,但要保證投資行為的合理性,必須對企業資產的現時價值有壹個正確的評估。企業改制、合資、合作、聯營、兼並、重組、上市等各種經濟活動中以技術、商標權等無形資產作為投資已很普遍。對於出資方來講,用無形資產投資可以減少現金支出,以較少的現金投入獲得較大的投資收益;可以擴大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的生產經營規模,進壹步提升商標價值。對於接受無形資產投資的企業來講,商標權資本化可使其直接獲得知名商標的使用權,進而打開市場,擴大生產經營;接受商標權投資,也可促使企業嚴格依法使用註冊商標,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商品或服務質量,增加產品品種,增強企業產品或服務的市場競爭力。評估的結果既是投資者與被投資單位投資談判的重要依據,也是被投資單位確定其無形資本人賬價值的客觀標準。
資產交易的需要。
在轉讓、拍賣、收購、許可使用等情況下應對無形資產價值進行評估,為交易雙方提供客觀、公正的價值依據。
激勵投資者信心。
無形資產價值壹經權威機構評估確定,它將會深入人心,潛移默化地影響人們對它的認識和接受,壹方面推動了企業規模、效益的迅速增長和經營風險的分散,另壹方面可使金融市場對企業的價值和未來發展能力有較正確、積極的認識,提高與投資者的交易機會和交易效率。
有利於銷售渠道的拓展和特許經營體系的擴張。
盟主企業的無形資產評估價值可以在招收加盟商過程中,讓盟主介紹自己的品牌價值時有具可依,從而使潛在加盟商對本企業有比較準確的判斷依據,還可以讓潛在加盟商看到本企業的發展潛力,增強加盟信心,所以進行無形資產評估對於特許經營盟主企業顯得尤為重要。
質押貸款。
《擔保法》、《物權法》明確規定,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可以出質質押貸款。產權人及銀行對知識產權的價值認同是否統壹,這就需要無形資產評估機構為其評估客觀的公允價值。
無形資產出資、增資。
無形資產可以100%出資。以無形資產作價增加註冊資本金,既解決了企業或自然人現金不足或不願用現金出資增資的問題,同時也解決了企業在招投標、合資合作、組建集團、申請國家專項基金及項目等方面註冊資本金不足的問題。
經濟談判的需要。
合資合作方看中的往往不是機器設備、廠房等有形資產,而是技術、商標、資源等無形資產。即使不需要以無形資產作價入股,這些無形資產經過評估量化,也可以在經濟談判中增加砝碼,占據有力地位。
為侵權賠償提供依據。
商標權、專利權評估後,在侵權訴訟和商標、專利的行政保護中,有利於對假冒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進行量化、認定賠償額,為權利人打假維權提供索賠依據,有利於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提高企業被認定為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的成功率。
擴大、提高企業影響力,展示企業發展實力。
隨著企業的形象問題逐漸受到企業界的重視,通過以品牌為代表的無形資產的宣傳,已經成為企業走向國際化的重要途徑。企業擁有大量的無形資產,給企業創造了超出壹般生產資料、生產條件所能創造的超額利潤,但其在賬面上反映的價值是微不足道的。所以無形資產的評估及宣傳是強化企業形象、展示發展實力的重要手段。
提升企業品牌凝聚力。
以品牌價值為代表的無形資產不但要向公司外的人傳達企業的健康狀態和發展趨勢,更重要的是向公司內所有階層的員工傳達品牌信息,培養員工對本企業品牌的忠誠度,以達到凝聚人心的目的。
商標權評估
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專利權評估
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壹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壹種。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非專利技術(專有技術)
從經驗或技藝中總結獲得,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所采用的,為有限管理人員所掌握,未獲得專利權、尚處於保秘狀態的,對完成產品生產或經營過程有實用價值的先進技術知識和特有經驗。包括:研究手段、生產方案、設計方法、工藝流程、技術圖紙、技術規範、制造技術、操作技巧、材料配方、測試方法等。
著作權、版權評估
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
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a.文字作品
b.口述作品;
c.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d.美術、建築作品;
e.攝影作品;
f.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g.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h.計算機軟件。
特許經營權評估
有權利當局授予個人或法人實體的壹項特權。
(1)法令特許(政府部門許可企業組織)
是指國家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企業或個人的申請,在其認定經營條件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發給許可證,授予其在特定期內享有特定領域的壟斷經營權或設施利用權,主要有以下四項:專營權(專賣權)、生產許可證、進出口許可證、資源性資產開采許可證。
(2)約定特許(企業間許可)
是壹家企業按照轉讓合同的約定,有限期地或永久地授予另壹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字號、專利、版權或非專利技術的權利。它包括三種形式:獨占許可、獨家許可、普通許可。
銷售(分銷)渠道、重大客戶、長期供銷合同
銷售渠道(網絡)是指產品從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所經過的通道或途徑,它是由壹系列相互依賴的組織機構組成的商業機構,即:產品由生產者到用戶的流通過程中所經歷的各個環節連接起來形成的通道。銷售渠道的起點是生產者,終點是用戶,中間環節包括各種批發商、零售商、商業服務機構等。對產品來說,它不對產品本身進行增殖,而是通過服務,增加產品的附加價值;對企業來說,銷售渠道起到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商流的作用,完成廠家以難完成的任務。
重大長期的穩定客戶(大客戶)、長期的購銷合同是企業實現穩定現金流的最重要的利潤來源。
植物新品種權評估
經過人工培育的或者對發現的野生植物加以開發,具備新穎性、特異性、壹致性、穩定性,並有適當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種。完成育種的單位和個人對其授權的品種,享有排他的獨占權,即擁有植物新品種權。(主要存在於農業、畜牧業、林業生產領域)
商譽價值評估
(1)在同等條件下,由於其所處地理位置的優勢,或由於經營效率高、歷史悠久、人員素質高等多種原因,能獲取高於正常投資報酬率所形成的價值。商譽屬不可確指無形資產,是企業整體價值的組成部分。在企業整體並購時,它是購買企業投資成本超過被合並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
(2)商譽與商標的區別。
A.商標是產品標誌,商譽是企業整體聲譽的體現。
B.商標是可確指的無形資產,可以再原企業繼續存在的同時,也可以轉讓給其他企業或個人,而商標屬不可確指的無形資產,不能脫離現有企業而單獨存在,其轉讓只能在企業整體資產轉讓時實現。
C.商標可以轉讓其所有權,也可以單獨轉讓其使用權。商譽沒有所有權和使用權之分。
土地使用權(土地價值)
在我國,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企業及個人所擁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所以在我國所說取得土地,都是取得使用權,因其直觀上具有實物形態,但仍是壹類特殊的無形資產。
以下內容都屬於無形資產範疇
品牌、商標、商譽、字號、企業家價值等評估
專利權、專有技術、著作權(版權)、藥品批準文號、計算機軟件、秘訣等價值評估
特許經營權、植物新品種發明權、海域使用權、航線經營權、高速公路收費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排汙權、酒窖窖池、旅遊景區收費經營權、特殊景觀等價值評估
專業網、營銷網、客戶名單、長期合同等價值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