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
根據《商標代理機構備案辦理須知》的規定,備案辦理方式如下: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備案可以直接遞交,也可以通過郵寄辦理。
直接遞交的,商標局對按要求填寫的備案表及交驗的有關證明文件進行審核,並留存交驗文件的復印件。郵寄辦理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按要求填寫備案表並提交登記主管部門蓋章的或者經公證的有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直接遞交的,在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專門受理窗口辦理;郵寄辦理的,備案材料寄送至相應商標局。
商標局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對商標代理機構備案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商標代理機構補正,補正合格的,予以備案。
若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