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機構是經省專利管理局審核,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權限範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辦理專利申請或其他專利事務的服務機構。目前我國已有專利代理機構870多家,包括涉外代理機構。
當前的專利代理行業中,不具備專利代理資質的律師事務所和商標代理公司很多都在從事專利代理業務,被稱之為黑代理,要想區分其是否屬於正規的專利代理機構,可以到專利局網站上查詢,有專門的專利代理信息頁,還包括了正規專利代理機構中的違規行為的懲戒等。
專利代理機構主要業務是代理專利 申請,同時也擔任專利技術交易工作,實際上它是專利技術交易"門市部"。專利代理機構了解、熟悉所代理的專利技術,也了解專利申請人,他們通過多種形式,發布專利信息,促進專利技術交易。
種類
1、國防專利代理
可以承接國防專利申請及有關國防專利事務和本單位內部的專利事務的委托,也可以承接社會上的專利代理業務及專利事務的代理委托。壹般來講,國防專利代理機構具有本系統或本單位內部知識產權事務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職能。
2、涉外專利代理
可以承接我國單位和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國人、外國企業、外國組織來我國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托;也可以接受臺灣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來大陸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托。
2、普通專利代理
可以承接我國自然人、法人的委托,從事國內專利事務的委托代理業務;也可以代理臺灣自然人在大陸申請專利等有關專利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