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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與加多寶事件?求具體

7月24日,加多寶相關負責人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加多寶與廣藥集團的“王老吉”商標事件並沒有結束,北京壹中院的判決結果只是對仲裁委仲裁的兩份協議判定無效,加多寶與廣藥簽定的《商標許可協議》不在本次裁決範圍之內,在未經任何司法認定前,它是合法有效的。

經過壹年多的征戰,雖然廣藥集團宣稱贏得了官司,收回了王老吉的商標使用權,然而“王老吉”商標糾紛並未結束,加多寶又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了仲裁申請。針對廣藥和加多寶的爭鬥,多名法律人士建議以和解收場。然而,營銷人士認為,當前雙方和解、合作的可能並不大。

法律界人士建議和解

在7月19日加多寶與廣藥商標糾紛法律研討會上,多位法律專業人士認為如果廣藥集團和加多寶能夠和解結案,將會是壹個好的結局。

“我個人認為知識產權案件和解的比較多,這對雙方都比較有利。否則會出現贏了官司輸了市場,贏了市場輸了官司的現象。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說,對於廣藥加多寶的“王老吉”商標糾紛案而言,最好的結果還是和解。

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也認為,官司繼續打下去對雙方都不利,和解是最佳的方式。

徐家力表示,從事實來看,加多寶公司對王老吉商標的投入和培育是非常成功的,王老吉品牌價值達到了1080億,這是不多見的,加多寶公司的貢獻不可忽視。因此,無論廣藥集團還是加多寶都應該珍視這個得之不易的品牌,我們不願意看到王老吉像很多品牌那樣在品牌之爭中消失。我們保護商標是為了商標更值錢,並不希望因為壹場官司使得產品被迫退出市場,甚至經銷商不能繼續經營,加多寶和廣藥肯定都不願意看到這種局面。

北京吉利大學法政學院院長李秀娟說,在知識產權的價格剖析中,商品與自己的商標是密不可分的,拿王老吉商標來說,如果沒有商品,僅僅“王老吉”這三個字,應該不會有1080億這個價值。商品價值的形成有幾個階段:首先商品在最初階段只是壹個普通的商品標識,沒有任何價值;第二個階段是功能的階段,被消費者所承認,具有壹定的明顯優勢;最後是個性階段,被消費者所接受,不同於其他商品的優越價值。“王老吉的價值,在上世紀90年代並不被認可,包括其產品,後經過多年的發展,才發展到個性商品階段。這個過程中,加多寶的運行投入,是壹個從普通到個性的過程,加多寶多年的經營使其成為壹個大的品牌。因此,如果廣藥和加多寶繼續鬥下去,應該是兩敗俱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