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深圳市久和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商標申請號:20936523、20936758、20936832、20936926、4114222、4114221、4114220、20757793、20757807、20757657、20757662、20757688、20757703、20757919、20757877、20757765、20757969、20757957、20758079、以上商標客戶均變更了代理機構。目的是為了收到文件。因為之前的代理機構已經不存在了。客戶為了不影響資料的接收,在2017.6月份左右進行了代理所的變更,商標局官網也查詢到證書是2017.11月份郵寄的,代理所已經在先成功變更,證書後來才發,但最後證書居然全部都寄到了原來的代理機構,(文件有人接收,無退回,但不知道誰接收的。)我們代理所並沒有收到任何資料。客戶花錢做了變更,但卻依然收不到文件。我們給變更處,發文處都打了電話,雙方都說只是按程序辦事。發文處也說不知道為什麽會寄到原來的代理說。請問這個問題該如何處理?不可能讓客戶再重新花錢去補辦證書吧?
經查,上述商標變更申請完成首次實審時間晚於預排註冊公告時間,因此商標註冊證發放給變更前的代理機構。上述狀況可以提交補發註冊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