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商標申請陸陸續續都收到了通知,可能是由於設計的較為簡潔,所以可能被判斷為相似幾乎被全部駁回,其中有壹個則是部分駁回,這已經是第二次遇到被部分駁回了,那麽昨天壹個朋友就問道商標部分駁回以及商標分割的問題,那麽知識產權就來給大家分享壹下。
部分駁回後應該怎麽處理?
1、如果是做復審的話,就不用對商標進行分割!如果駁回意見比較離譜,和近似商標差異化比較大,可以綜合分析自己的使用情況以及證據是否充足,采取駁回復審。這個階段最好找專業的機構幫妳寫復審材料,為什麽不自己寫?因為如果不了解商標法的相關條例,引用有利於自己的相關條例,很可能失敗勞民傷財!溫馨提示:駁回復審官費是750,加上寫復審材料和提交,還有些費用。
2、如果綜合考慮覺得駁回復審成功幾率不高,建議對成功的小類進行分割!可以主動申請。
分割和商標局自動分割有什麽區別?
無論是主動分割,還是商標局自動分割,都不影響成功部分公示以及下證書,唯壹影響的是公告和下證時間!商標局對部分駁回商標流程中,如果不進行分割需要等過了復審期限才會進行公告,公告之後無人提出異議才會打印證書。註冊申請分割的話,在分割手續辦理好之後會生成新的申請號(在原申請號後加A),接著就會先行公告成功部分。公告期如果無意義,之後就會打印證書。兩種方式壹般會差3個月左右!
常見問題:商標駁回復審註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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